保健体育课系为个别身体状况异常和伤、残、病学生开设的必修课,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保健知识和康复手段与方法,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
一、教学对象
⒈在新生健康复查时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学生。
⒉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属于伤、残、病状况的学生。
二、申请办法
⒈学生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校医务室复核签章并送体育部签章后,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⒉教务处将申请表整理、汇总后分别送校医务室和体育部留存。
⒊学生应在每学期的第1周至第3周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成绩评定
⒈保健体育课总评成绩满分为75分。
⒉成绩不及格按照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四、其他
⒈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教务处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由此形成的处理原则构成本实施细则的补充部分。
⒉本实施细则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⒊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和体育部负责解释。
2016年7月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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