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计算机分级教学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21浏览次数:1006

 

一、教学目标

通过计算机基础教学,一方面,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知识,具备利用办公软件、多媒体软件、数据分析与处理软件等实用工具处理日常事务的基本能力,以及通过网络对信息进行获取、表示、存储、处理、控制和应用的能力、与他人交流的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能力,使学生具备利用计算机工具和技术解决其学科和专业领域中相关问题的能力,满足社会对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基本要求。

计算机分级教学体系中各层教学目标如表1所示。


                                                  1  计算机分级教学目标

层次

教学目标

使学生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使经济管理类学生掌握信息获取、表示、处理的能力;使文学法学类学生具备利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多媒体软件的能力。

使经济管理类学生掌握计算思维与程序设计的基本能力;使文学法学类学生掌握通过软件进行信息展示与沟通的能力。

使经济管理类学生掌握利用数据库进行数据存储、查询和管理的能力;使文学法学类学生掌握信息的图形化展示与设计能力。

 

二、课程体系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的《大学计算机教学基本要求》,对计算机课程实施“分级”“分类”“分层”教育(见表2)。

分级:计算机教学分为提高班和普通班两个教学级别。

分类:按专业进行分类,把经济、管理和理学类专业归为“经济管理类”;把文学和法学类专业归为“文学法学类”。根据不同类别对计算机基础的要求设置不同的计算机课程。

分层:计算机课程设置分为“三层”,即,第一层——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第二层——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第三层——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I)。

三、授课对象

除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以外的全校各专业本科生。


                                                  2  计算机分级教学课程体系

层次

课程名称

课时

学分

修读对象

课程内容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

36

1

经济、管理类

SPSS基础与Access数据库

文学、法学类

PhotoShop、Flash、DreamWeaver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

36

1

经济、管理类

计算思维与Python程序设计

文学、法学类

商业课件设计与制作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I)

36

1

经济、管理类

MySQL数据库

文学、法学类

Flash高级商务动画设计

 

四、新生入学计算机分级考试

所有新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分级考试,根据考试成绩选拔修读计算机提高班和普通班的学生。

五、分级教学及课程修读

计算机教学普通班学生修读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

计算机教学提高班、实验班、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的学生修读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I)

六、计算机证书及分数折算

文学、法学类学生取得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可以折算为《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文法类)》的成绩。考核成绩为“优秀”,折算为90分;考核成绩为“合格”,折算为75分。

经济、管理类学生取得上海市高校(或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证书(VisualBasic.Net与Python程序设计),可以分别折算为 《VisualBasic.Net程序设计》与《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经管类)》课程的成绩。考核成绩为“优秀”,折算为90分;考核成绩为“合格”,折算为75分。

学生取得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证书(多媒体应用系统技术、信息系统与数据库技术),“多媒体应用系统技术”三级证书可以折算“多媒体技术及商务应用”的成绩,“信息系统与数据库技术”三级证书可以折算“计算机基础与应用(III)(经管类)”或“PowerBuilder数据库程序设计”课程的成绩。考核成绩为“优秀”,折算为90分;考核成绩为“合格”,折算为75分。

七、附则

计算机分级考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本实施方案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18级起施行。

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7月第十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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