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数学教学,提高商科专门人才的基本素质,我校实行数学分级教学。经济、管理和工学学科门类专业学生数学作为必修课修读,文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学生可作为选修课修读。
一、教学目标
数学是商科教育重要的工具类、能力型课程。加强数学教学,有助于学生的科学、逻辑思维的养成和日后知识的扩容,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从而提高在数字化、信息化时代的基本竞争能力。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实施数学分级教学,将数学课分为A、B、C三级。
二、教学对象
各专业本科生(应用统计学和经济统计学专业除外,见表1)。
表1 教学对象
级别 | 必修对象 | 选修对象 |
A |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全英语专业 | 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 |
B |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物流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保险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专业 | 文学、法学类专业学生 |
C | 文学、法学类专业学生 |
三、教学内容
(一)数学分析
系金融工程专业必修课。教学中强调基础理论和解析证明,适当兼顾计算能力。
(二)微积分
A级——系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全英语专业必修课。教学内容涵盖考研数学大纲(三)所要求的相关内容。教学中强调推导,解题则主要依靠学生课后的大量练习。
B级——系经济、管理类各专业必修课。教学中解题和推导并重,适当偏重前者。
C级——系文学、法学各专业选修课。教学中以解题为主,兼顾数学思维的介绍。
(三)线性代数
A级——系电子商务、金融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和全英语专业必修课。教学内容涵盖考研数学大纲(三)所要求的相关内容。教学中强调推导,解题则主要依靠学生课后的大量练习。
B级——系经济、管理类各专业学生必修课。教学中解题和推导并重,适当偏重前者。
C级——系文学、法学各专业选修课。教学中以解题为主,兼顾数学思维的介绍。
(四)概率论
A级——系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必修课。教学内容涵盖考研数学大纲(三)所要求的相关内容。教学中强调推导,解题则主要靠学生课后的大量练习。
C级——系文学、法学各专业选修课。教学中以解题为主,兼顾数学思维的介绍。
(五)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A级——系金融工程专业和全英语专业、全校各专业选修微积分A和线性代数A学生的后续选修课。教学内容涵盖考研数学大纲(三)所要求的相关内容。教学中强调推导,解题则主要依靠学生课后的大量练习。
B级——系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除外)必修课。教学中解题和推导并重,适当偏重前者。
四、学分与课时
⒈各学期的学分与课时分布见表2。
表2 学分与课时分布
级别 | 修读专业 | 课程 | 学分 | 课时数 |
A |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和全英语专业必修或经济、管理类专业选修 | 微积分A(I) | 4 | 6 |
微积分A(II) | 4 | 5 | ||
线性代数A | 2 | 3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2 | 3 | ||
B
| 经济、管理类专业必修或文学、法学类专业选修 | 微积分B(I) | 2 | 4 |
微积分B(II) | 2 | 2 | ||
线性代数B | 2 | 2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 2 | 3 | ||
C
| 文学、法学类专业选修 | 微积分C(I) | 2 | 2 |
微积分C(II) | 2 | 2 | ||
线性代数C | 2 | 2 | ||
概率论C | 2 | 2 |
⒉金融工程专业不修读微积分A(I)和A(II),修读数学分析(I)和(II),学分各为6学分。
⒊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不修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修读概率论A,2学分。
五、教学管理
⒈微积分课程分两个学期连续开课,为保持学习内容的连贯性,学生在两个学期的选修等级原则上应尽量保持一致。修读逻辑见表3。
第一学期选修高一级别的学生在第二学期可申请续读低一级别课程,反之,第一学期修读微积分B(I)的学生如期末总评成绩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经本人申请并经教务处批准,可升入微积分A(II)继续学习,逾期不予办理。
表3 修读逻辑
修读对象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全英语专业 | 必修A(I) | 必修A(II) |
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 | 必修B(I) | 必修B(II)或选修A(II) |
选修A(I) | 选修A(II)或必修B(II) | |
文学、法学类专业学生 | 选修B(I) | 选修B(II)或选修C(II) |
选修C(I) | 选修C(II) |
⒉数学选修课程的修读实行选拔和淘汰制。
⑴选拔制。第一学期,拟选修A级或B级数学课程的学生须通过新生入学时的数学分级选拔考试,学校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并参考高考数学成绩确定各选修级别的名单。
⑵淘汰制。第二、三学期,根据学生第一学期的数学成绩决定其是否具有后续修读资格。
——对选修A级的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原则上只有考试成绩在A级教学班前80%内的才能修读下一学期的A级数学课程。
——对选修B级的文学、法学类专业学生,原则上只有考试成绩在B级教学班前80%内的才能修读下一学期的B级数学课程。
⒊过程控制。每学期各门数学课程测验一至两次,教师须进行试题讲评。
⒋班级规模。限制授课班级人数以提高教学质量。
六、附则
⒈本实施方案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18级起施行。
⒉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年7月第九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