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基础教学;科学合理设置课程体系,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强调多学科、多专业的相互依托和渗透,形成专业知识复合优势;加强学生职业素养培养和职业生涯设计,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就业竞争力;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
坚持以本为本,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加强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学校坚持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坚持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集中力量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为国家和上海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创新精神突出、实践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人文与科学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具体要求是: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理想,有道德;拥护宪法,具有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具有执着的信念、优良的品德、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立鸿鹄志,求真学问,做实干家。
具有宽广的知识面、良好的文化修养和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世界、分析世界,系统掌握本学科和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国际商务实际问题的能力、收集和处理商务信息的能力;具有熟练的汉语和外语应用能力;熟悉和掌握国际商务惯例及法律规则。
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的科学态度,不断追求新知识的强烈欲望、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素养,拥有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需要的知识背景和专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教学计划与课程结构
(一)指导性教学计划
本科教育实行指导性教学计划,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指导性教学计划按专业和专业方向编制,课程安排采用四学年制。
(二)课程分类
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是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是学生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选读的课程。
必修课和选修课各自有规定的学分要求,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三)课程结构
学校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设置课程。本科教学计划的课程结构由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个性拓展课四个一级课程模块组成。
⒈通识教育课
通识教育着力推动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的普及、开放与共享,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
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由必修课与选修课两个模块组成。
⑴必修课
通识教育必修课是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全校学生均需学习掌握的基本课程,注重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具体框架结构和课程由学校确定,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数学、计算机和体育等课程。
①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社科〔201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
②大学语文课程与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相结合,推进教学建设与改革,全面提升学生语文素养和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
③大学英语、计算机和数学采取分级教学模式,实行因材施教,教学方案详见相应课程的“分级教学实施方案”。
④体育课采用技能分层教学模式,丰富体育课程资源,拓展中华优秀传统体育项目,打造学生体育活动平台,提升学生体育能力及素养,教学方案详见“体育教学实施方案”。
⑵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哲学与社会、文学与艺术、科学与创新、数学思维与经济分析、文化历史与国际视野等五个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包括15—20门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内容重在启发思想、掌握方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教学的融合互动。
⒉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是本专业所属学科要求的核心课程,注重拓宽和加强学生理论和知识,增强学生的理论素养,形成学科知识的复合优势。学科基础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原则上由本学科基础理论课程组成,学科基础选修课原则上包括相关学科基础理论课程和体现学校特色的课程。
⒊专业课
专业课是本专业学生所要求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课程,侧重于学生专业知识学习的深化和能力培养的提升。专业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应体现专业特色和系统性。专业选修课可按课程组的方式设立课程,其中包含系列专题讲座课程。深入推进专业课程改革,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程,强化政治导向和育人功能;自然科学专业课程,强化创新意识、科学素养、人文情怀、生态文明和工匠精神等。
4.个性拓展课
个性拓展课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多元发展,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训练和培养。个性拓展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包括仿真模拟训练、职业生涯设计、创新创业拓展、军事理论与训练、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个性拓展模块或教学环节。具体要求包括:
⑴仿真模拟训练旨在为学生搭建实训平台,通过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和共享加强学生的创新性实践教学环节训练。仿真模拟训练模块包括“商务英语应用模拟训练”“国际商务模拟训练”和各专业设计的专业模拟训练项目。
⑵职业生涯设计旨在加强学生职业素养培养和职业生涯设计,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使学生逐步树立并增强职业竞争意识,掌握职业生涯设计能力。
⑶创新创业拓展模块旨在践行创新创业理念,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实现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全覆盖。学生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市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发表论文、创新实验、项目研究、创业实践、发明专利、社会调研等获得的成果,学校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⑷军事理论与训练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进行,为期两周。
⑸社会实践安排在第一至第六学期进行,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实践活动,参加社会调研或考察,利用寒、暑假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实习或见习。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时间累计需达到八周。
⑹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结束后的暑假,或第七学期第十八周至第八学期第八周,要求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实习,时间累计需达到十周。
⑺毕业论文撰写时间一般为十二周。
⑻军事理论与训练、社会实践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由学生处制定。
个性拓展选修课是各专业对其他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课程组合,供学生系统学习跨学科/跨专业的相关课程,以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个性拓展选修课中设置“短期海外学习”模块(2学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短期海外学习项目,达到项目规定的学习要求后,可获得该模块的学分。
四、学分安排
本科各专业四年的总学分原则上为165±3学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分上限为185学分,日语、法语专业学分上限为182学分)。其中,实践教育环节学分为31学分左右。经、管、文、法类专业创新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类不少于25%。
课内总学时约2,500学时,主要安排在第一学期至第七学期的前十七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安排在第七学期后二周及第八学期。
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的全英语专业和实验班,对教学计划框架和学分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教学计划框架和学分分配如表1所示。
表1 教学计划框架和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学分 | ||
通识 教育课 | 必修课 | 思想政治理论课 | 17-19 |
大学英语(经济、管理、法学、理学和工学学科) | 24 | ||
数学A、B(经济、管理和工学学科) | 8-12 | ||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 | 2 | ||
大学语文 | 2 | ||
体育 | 4 | ||
选修课 | 哲学与社会 | 2 | |
文学与艺术 | 2 | ||
科学与创新 | 2 | ||
数学思维与经济分析 | 2 | ||
文化历史与国际视野 | 2 | ||
学科 基础课 | 必修课 | 29-45 | |
选修课 | 8-10 | ||
专业课 | 必修课 | 14-36 | |
选修课 | 10 | ||
个性 拓展课 | 必修课 | 仿真模拟训练 | 6 |
职业生涯设计 | 3 | ||
创新创业拓展 | 4 | ||
军事理论与训练 | 2 | ||
社会实践 | 3 | ||
毕业实习 | 3 | ||
毕业论文 | 4 | ||
选修课 | 8 | ||
学分合计 | 165±3 |
五、附则
⒈本教学培养方案总则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18级起施行。
⒉本教学培养方案总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年7月第十七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