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通晓国际商务运作业务与规则,能够参与国际商事法律事务和解决国际商事法律问题的高素质、创新法律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就业于中外律师事务所、中外企业公司法务部门、司法部门、政府部门、国际经济组织等机构或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继续深造。
二、培养规格及标准
⒈知识结构
本专业在知识结构上充分体现“复合型”和“国际化”的特点,以实现“法商知识的复合” “中英语言的复合”和“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复合”。分为通识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⑴通识知识
以通识教育推动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的普及、开放与共享,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
⑵专业知识包括三大部分:法律类知识、经济与管理类知识、外语类知识。
①法律类知识。法律类知识通过法律类课程进行培养。法律类课程分为三种:
I 基础课程
即教育部规定法学基础课程,以构建学生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平台,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展个性”的培养目标,包括法理学、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国际经济法、商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英)、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II 专业课程
专业必修课充分体现国际经济法的专业特色,强化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知识,包括理论知识的深化和实务能力的培养,并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国际投资法(英)、国际贸易法、海商法、国际金融法(英)等。专业选修课程包括实务性或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及拓宽专业知识面的课程,是提升学生的理论素养和实务水平的较高层次课程,以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如法律检索与写作(英)、比较合同法(英)、英美法律制度导论(英)、欧盟法、世界贸易组织法(英)等。讲座课程以实务部门的资深专家的讲授为主,以培养学生的基本执业技能,如国际法前沿问题讲座。
III 实践教学课程
除了包括商务英语应用模拟训练以及国际商务模拟训练之外,还通过法律专业实验课程,包括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模拟、非诉业务模拟等,使学生获得并提高运用法律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经济与管理类知识
包括学科基础课中的经贸管理类课程和个性拓展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经济、贸易、金融、投资等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实务,达到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③外语类知识
该类课程包含两方面:一是基础外语,二是专业外语。通过基础外语课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基础英语水平和跨文化沟通能力;通过国际投资法、比较合同法等全英语教学课程,提高学生的法律专业外语水平。
除上述课程外,学校还开设职业生涯设计课程,提高学生的基本执业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踏实的从业作风。
具体课程设置详见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⒉能力
通过培养,提升学生解决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彰显“应用型”和“实务化”的特色。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思维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法律分析工具;
⑵基本了解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够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参与国际谈判、国际仲裁和WTO争端解决机制,分析和解决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⑷较强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即能够熟练使用中英文起草、修订相关法律文件;
⑸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电子工具搜集、检索、整理文献资料、处理各种电子信息,及时了解国际经济法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的能力;
⑹具备适应信息化社会工作、学习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的能力。
⒊素质
素质养成主要通过职业生涯设计、创新创业拓展、通识教育课程等,以及在课堂教学中的职业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使其具有创新意识、沟通能力、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宽容、诚信、守法。
三、培养方式
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展个性”的指导思想,培养方式多样化、标准化。
培养方式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课堂教学手段,包括理论传授、案例教学、全英语教学、计算机与多媒体辅助教学、模拟教学、外聘知名人士授课等多样化的形式;
二是课外实践方式,包括假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
三是通过法律实务模拟训练,增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
四是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包括国际交流生项目、海外游学等。
四、成绩考核
课程考核合格,给予相应的成绩、绩点和学分。成绩考核严格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培养方案总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学质量保证
本专业教学质量保证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及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制
本科学制为四年,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七、学分
总学分 | 必修课 | 选修课 | 课内教学 | 实验教学 |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
168 | 132 | 36 | 127 | 29 | 12 |
八、毕业与学位
⒈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的学分,并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⒉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九、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见附表。
知识、能力和素质矩阵图
要素 | 内容 | 目标要求 | 方式方法 | 核心课程 |
知识 | 1.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 3.相关专业知识 4.通识教育知识 | 1.掌握相应的法学基础课程内容。 2.掌握国际经济法主要理论和知识体系。 3.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4.积累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 1.通过课程讲授、作业、课堂讨论、模拟练习等组织教学。 2.教学方案中体现学科交叉和融合,包含国际经贸等相关课程。 3.通过课堂讲授与模拟实践相结合。 4.全校及专业讲座、研讨会、网络教学平台、各类竞赛等。 | 1.法理学、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商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英)、国际私法、中国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国际投资法(英)、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英)、海商法 3.法律检索与写作(英)、比较合同法(英)、英美法律制度导论(英)、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经济学原理 |
能力 | 1.国际经济法律知识的能力 2.应用法学专业知识的能力 3.实践能力 4.创新能力 5.跨文化沟通能力
| 1.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具有在获得法律基本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国际经济法领域问题的综合能力。 3.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4.掌握国际经贸法律思维方法,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探索能力。 5.熟悉和较好地适应不同文化差异,掌握跨文化沟通的能力。 | 1.在课程教学中要求学生自学和预习课程,提高学习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 2.积极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强化课堂互动;通过仿真模拟课程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3.鼓励学生积极申报上海及全国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 4.安排学生在课堂上通过个人及小组陈述汇报学习成果;通过小组讨论、辩论会、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5.邀请国外教师和学生进行交流,提高跨文化沟通能力。 | 1.国际经济法、国际法(英)、国际私法 2.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模拟、非诉业务模拟、商务英语应用模拟训练、国际商务模拟训练 3.社会实践 4.创新创业拓展 5.综合英语视听说、拓展英语 |
素质 | 1.身心健康 2.道德修养 3.国际视野 4.民族精神 5.理想信念
| 1.具备强健的体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培养公民意识,遵守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 4.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豪感。 5.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 | 1.通过体育课、军事训练、体育比赛、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 2.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参加义务活动等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 3.通过军事教育和训练、爱国主义讲座等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 4.通过辅导员和班主任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通过课堂教学、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 2.体育、军事理论与训练等 3.思想道德修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