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侯娟颖发布时间:2022-09-12浏览次数:5792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部门

1.对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创业学院、图书馆、保卫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主办/承办/管理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由相应的对口部门直接负责学生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审核工作,各部门审批人见下表。

1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审批人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国际经贸学院

李琳菲

67703376

博识楼212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费振弘

67703642

博雅楼307

金融管理学院

徐文佳

67703671

博萃楼308

法学院

钟林

67703833

博闻楼203

会展与旅游学院

施晓燕

67703434

博闻楼305

工商管理学院

王琦

67703875

博萃楼335

会计学院

胡小菁

67703351

博识楼341

统计与信息学院

郑悦

67703798

博识楼422

贸易谈判学院

李雪

67703709

博萃楼227

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晔

67703512

博闻楼426

学生处/创业学院

李伟铭

37784894

行知楼121

团委

汲明悦

67703529

行知楼301

图书馆

张亚丽

67703465

图书馆515

保卫处

闫一博

67703034

信息楼109

港澳台办公室

刘想

67703745

德政楼211B

宣传部

彭飞

67702012

德政楼415

教务处

侯娟颖

67703074

行知楼107

2.学生获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著作、发明专利、学术报告等),由学生本人所在学院负责学分认定申请审核。

3.可以认定学分的各级活动、竞赛、项目信息及对口部门列表详见附件2,未包含在附件2中的活动原则上不予认定学分,如有特殊情况请至教务处咨询。

二、认定流程:

1、本次学分认定开放线上办理,不再接受学生线下申请,具体操作流程指南见附件3。线上申请开放时间段为9120-9260点,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同一成果不得重复认定学分。

3.一名学生最多认定4学分。

4.学生线上申请提交后可实时关注审批进程,流程审批完成后成绩将于10月公布,同学可自行查询成绩单。

特此通知。

 

附件:

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docx

2.可以认定学分的各级活动、竞赛、项目信息及对口部门信息汇总表附件2-可以认定学分的各级活动、竞赛、项目信息及对口部门汇总表.xlsx.xlsx.xlsx

3.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线上申请流程指南附件3.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线上申请流程.docx.doc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22912

 

(联系人:侯娟颖;联系电话:67703074;邮箱:104644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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