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2月20日,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事业管理部副经理宋晓华接受下属燃气公司人员邀请至酒店就餐,餐后前往KTV唱歌。餐费和唱歌费用均由燃气公司的供货单位支付。宋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2、2017年5月至9月,宝山区罗泾镇海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俞挺多次驾驶单位公车,到江苏太仓等地处理私人事务。俞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油费等相关费用。
3、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原所长李荣廷,动用专项经费向该所5名管理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李荣廷还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2016年9月8日至11日,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顾宏弟接受街道商会邀请,以公务差旅为名,去山东长岛旅游参观。顾宏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5、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经时任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俞勇审批同意,公司违规购买数十万元消费卡用于商务活动和员工福利。俞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司时任领导班子成员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5起问题中,涉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这些违纪问题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要清醒地认识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必须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
端午假期将至,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守住节点、寸步不让,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把节点变为作风建设“加油站”,发现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来源:上海市纪委监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