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批准,党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召开法学院党委、会计学院党委、后勤综合管理处巡察意见反馈会。第一巡察组组长秦淑娟、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嵘、第三巡察组组长马俐俐分别向被巡察单位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许玫,副校长兼会计学院院长徐永林,巡察办主任、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许玫同志代表学校党委对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被巡察单位如何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是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以整改工作促进改革与发展。她强调,各单位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尽快拿出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制度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进度安排,同时建立整改项目逐条逐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落地见效。领导班子要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在谋划全局、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出思路,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学校下一阶段发展注入新活力。
徐永林同志对会计学院的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表示接下来将带领学院紧紧围绕巡察组提出的六方面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学院的“十四五”发展规划,通过学院班子和全体教职工的努力,在较短的时间内落实整改,向学院全体师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法学院党委书记饶芸燕、院长张庆麟,会计学院党委书记谈华和后勤综合管理处处长陈百俭分别代表被巡察单位作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聚焦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巩固成果,推动改革,以巡察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三家被巡察单位将在下学期初提交巡察整改方案,于上半年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形成初步整改成果。巡察办负责整改监督工作,将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回访工作,切实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