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2月14日—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16人被查、8人被处分……
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
上周,被处分的8人中,有4人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辽宁省大连市一级巡视员孙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等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有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打埋伏、八小时之外找不到人,这样的干部到了关键时刻也靠不住。要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情况。不篡改和伪造个人档案,不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隐瞒或者变相隐瞒应向党组织报告的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
权钱交易妨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上周,辽宁省通报了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其中较突出的问题是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
辽宁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兴伟先后为36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贷款办理、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共计6027.75万元。大连市沙河口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孙明先后为36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共计2169.94万元。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孟炜先后为43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贷款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共计5376.20万元。
梳理相关案例发现,一些党员干部为收受不正当利益,手段多样,有的吃拿卡要,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有的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还有的干预企业经营、扰乱企业自主管理……
市场经济中,有些商人同党员干部相互勾结以求谋取重要资源交易权,降低交易成本等。一些党员干部则将计就计,利用权力为自己谋求私利,与商人进行权钱交易,破坏了当地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亲清政商关系是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与企业交往中要严于律己、把握分寸、守住底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和竞争活力,让清正廉洁的风气不断充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