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8年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

文章来源:会计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4 浏览次数:738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
暨第六届“发现杯”全国大学生互联网软件设计大奖赛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营造互联网创新人才培育环境,释放在校学生创新潜力和活力。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与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举办2018年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暨第六届发现杯全国大学生互联网软件设计大奖赛(以下简称“发现杯大赛”)(大赛参赛通知祥见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大赛旨在提升高校学生积极参与互联网领域的研究兴趣,激发学生团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高校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和电子商务营销方向的成果转化能力。
二、赛项设置
大赛分设“互联网应用开发与设计”和“网络营销技能”、“艺术设计”、“大数据”四个赛项(具体竞赛内容和规则详见附件2)。每个赛项分设本科组(含本科以上)和高职组。
三、赛程设置
1、组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赛,若为团体参赛,每个参赛队不超过5名参赛队员。参赛学生或团队均可配指导老师,每个团队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2名。每名指导教师最多可指导2见参赛作品。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1月31日;注册报名平台为:www.dajiangsai.org(竞赛网站),请各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线报名,并报学院汇总。
3、备案。各参赛队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2019年1月13日前通过表单https://jinshuju.net/f/admnj7汇总
4、作品提交。作品提交时间为:2019年2月1日至3月9日。作品提交平台:www.dajiangsai.org(竞赛网站)
5、区域赛。区域赛划分六大赛区(具体设置参见附件),采取在线竞赛方式进行。
 6、总决赛。采取现场角逐方式。晋级决赛的参赛队根据赛区评审意见,完善作品后,赴决赛现场进行展示和答辩。决赛于2019年4月27日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区域赛和总决赛均对本科组和高职组分别独立设置奖项。
2、区域赛4个赛项共设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奖励培训基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3、总决赛4个赛项共设一等奖20个、二等奖40个、三等奖140个。颁发相应奖金和获奖证书。
4、总决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60名,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
5、总决赛设优秀组织学校20个,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6、奖项设置的详细说明具体情况请到竞赛网站查阅。
五、其他
1、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总决赛参赛人员的差旅及食宿费用自行承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委会秘书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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