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会计学院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公示

文章来源:会计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1 浏览次数:1307

经会计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计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如下,公示期为2021.3.82021.3.10,如有异议,请联系乐群楼210谭海桢老师 67703176

1、名额与基本情况

学硕2名市优毕+2名校优毕,全日制专硕3+5,非全日制专硕3+10。

2、排序与推荐情况


公示期间,经反馈,部分同学评奖评优分数超过细则规定上限10分,因此调整后,涉及到两位同学:学硕 张楠调整为市优毕,学硕 刘洁调整为校优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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