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届会计学院”毓秀计划“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启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会计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8 浏览次数:1110


计学院研究生各班级:

为助力会计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培养高水平的研究生人才,现面向我院在读研究生,进行“毓秀计划”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突出;

2.“毓秀计划”项目只面向我院所有一年级、二年级在校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在读研究生,且每个项目只能由一名学生作为申报人;

3.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4.与导师课题研究与创新项目专项的关系,并征得导师同意和支持。项目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导师研究方向应该与项目研究方向较为契合,原则上每位导师至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

5.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视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各类科研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6.每个项目均须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选择。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管理和研究,监督项目的实施。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需着眼于本专业领域中的现实问题,鼓励将项目研究与毕业论文相结合;

2.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3.研究方案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足、设计合理,论证充分,技术方法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4.申报项目应在一年内结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研究计划,应在原结项时间前1个月向学院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毕业前1个月仍不能结项的,做撤项处理。

5.创新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多样创新,如公开发表论文、会议论文、调研报告、MPAcc案例等形式;

6.若所申请的创新项目预期成果为论文发表,须发表见刊于北大核心来源学术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若所申请的创新项目预期成果为会议论文,须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类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若所申请的创新项目预期成果为调研报告和MPAcc案例的形式,则要求结题前能在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专业赛事中获奖,或入选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案例哈佛案例库、毅伟案例库、全国MBA教学案例库、全国MT(税务专硕)教学案例库或全国MF(金融专硕)教学案例库。

7.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做撤项处理,追回所资助的部分乃至全部经费;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8.已经结题或正在实施的“毓秀计划”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未完成“毓秀计划”项目的同学,不得再次申报。


三、审核管理

1.对于通过立项的项目,学院最高予以壹万元资助,立项后首次划拨资助金额的70%

2.中期审核:每年学院在安排申报项目进行中期汇报,并对各申报项目进度和研究方向做出审核;

3.结项验收:项目完成且达到预期目标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撰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经本项目指导老师认可后,将结项报告书、结项报告或项目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院。

4.验收结果予以公示,结项项目拨付剩余资助金额,并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对未能通过验收者,不予下发第二笔资助经费。

四、申报安排

1.凡申报本项目的学生,应于最晚2022224日(星期四)将填写完整的《会计学院“毓秀计划”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乐群楼218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信息在表单https://jinshuju.net/f/F3AuaE网址做好登记。

2.本次申报为“毓秀计划”第二期申报,预计在202212月进行结题验收,请申报同学注意。

3.咨询联系:朱老师(乐群楼218办公室);电话:67703429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附件下载:

2021.12 毓秀第二期通知与附件12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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