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大文:合约与机制设计理论前沿专题(上、下)——思源论坛第35、36讲简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16 浏览次数:244
    
背景简介:2016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7:00,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区域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思源论坛在博识楼113召开。本次论坛邀请到了上海财经大学讲席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孟大文。孟大文教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系,曾任教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研究领域涵盖合约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博弈论和数理经济学,论文发表于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经济研究》等期刊。本期简报主要报告上海财经大学孟大文教授的报告内容。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交易成本和不对称信息的存在,使得拥有信息较多的一方(通常为代理人)占有优势。合同理论主要研究委托人-代理人之间不对称信息下的两类问题:一是逆向选择,也即隐藏信息,体现了效率和信息租金之间的权衡;二是道德风险,也即隐藏行动,体现了激励和保险之间的权衡。通过建模的方法,在委托人的最优化问题中加入代理人的最优化问题,以此来研究不对称信息下(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最优合约设计问题,并与完全信息下的合约设计做比较。
    

一、存在逆向选择时的合约

  逆向选择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保险市场、金融市场、旧车市场等都存在逆向选择问题。体现了效率和信息租金之间的权衡。
      孟老师分别为大家讲解了逆向选择下代理人是两种类型、有限数量类型及连续统类型下的最优合约问题。通常来说代理人拥有私人信息,通过在委托人最优化选择中加入代理人的个人理性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进而求得不对称信息下的最优合同(second best),并将其与完全信息状态下的最优合同(first best)相比,得到顶端无扭曲的结论。原因在于,存在逆向选择时,为了使高类型的人不去模仿低类型的人的行为,需要对高类型的人支付信息租金,而信息租金与低类型人的配置量之间成正相关关系,为了减少信息租金通常会扭曲低端市场。因此,逆向选择下的最优合同体现了低类型的配置效率和信息租金之间的权衡。
      随后,孟老师还为大家介绍了合约机制设计的前沿研究-多维逆向选择。多维(存在多种偏好)与一维的区别在于多维中的一部分消费者会被排除在合同之外。由于多维逆向选择技术的复杂性,从九十年代以后学术研究未能有新进展,孟老师建议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尝试解决此类问题。
    

二、存在道德风险时的合约

  道德风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市场交易一方参与人不能观察另一方的行动或当观察(监督)成本太高时,一方行为的变化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体现了激励和保险之间的权衡。
      孟老师分别分析了多任务下的线性工资合同和非线性绩效合同的情况。委托人雇佣代理人完成任务,代理人选择其努力程度,努力对代理人来说是有成本的,因此委托人要给予代理人补偿(激励),但努力不可观测,因此薪酬与代理人绩效挂钩。通常来说委托人会设定一个线性工资合同(固定工资+提成):固定工资的高低决定了代理人承担风险的大小,而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影响代理人的成本和委托人的收益,因此当代理人是风险厌恶时委托人提供固定工资保险,用提成来激励代理人努力;当代理人是风险中性的时候,可以使代理人成为剩余索取者并自担风险。总得来说,道德风险下的合同体现了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和风险分担之间的权衡。
    

二、总结

  最后,孟老师对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区域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的邀请表示由衷感谢,并建议对合约机制设计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在本次专题课的基础结合前沿研究进行学习。
      论坛结束,李辉文老师对孟大文老师及各位到场的老师、同学们表示感谢,并表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区域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的学术交流活动将定期持续下去,让科研精神生生不息流传下去。一整天精彩的超级大脑训练在一片片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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