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老干办〔2020〕27号 签发人:董伊金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离退休教职工
治丧相关事宜办理指南
1.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遗属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向老干部办公室报丧。
2.老干部办公室得到报丧讯息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或逝者原工作单位(部门)取得联系,向遗属表达慰问并与遗属商议后事办理等有关事宜(上海龙华殡仪馆联系电话:021-59947833)。
3.老干部办公室在查实逝者个人信息后拟发讣告。讣告内容应包含逝者姓名、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单位(部门)、享年、去世时间等简历信息,征求遗属意见后在校区布告栏张贴(讣告应加黑框)。
4.老干部办公室根据不同情况,负责向校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通报进一步情况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协调好校领导慰问、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等事宜。
5.老干部办公室或逝者原工作单位(部门)负责根据逝者个人档案信息撰写逝者生平简介,征求家属意见后,由离退休党委和相关单位(部门)党组织审定。
6.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告别仪式一般由遗属确定,特殊情况由遗属和老干部办公室沟通确定。生平简介根据逝者不同情况,一般由老干部办公室或逝者原工作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宣读。特殊情况另行确定。
7. 遗体告别仪式所用花圈如涉及学校、老干部办公室和单位(部门)的,费用由老干部办公室、相关单位(部门)分别承担;以个人名义赠送的花圈原则上由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的个人或委托者承担。
8.离退休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由遗属持逝者身份证、死亡证到老干部办公室,由老干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填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离退休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领取函件》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核定办理。
9.丧葬费参照国家统一标准。抚恤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沪民优发【2006】20号;沪委老【2012】39号),具体由人事处核算确定。
10.若逝者配偶已去世,丧葬费、抚恤金由所有子女协商签订协议后到老干部办公室办理手续。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老干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