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员义务 开展民主评议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离退休党委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时间以文件形式发布了工作要求,工作要求特别把学习新党章中的第一章第三条和第四条有关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与第五章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支部的重要内容做了强调并将相关内容以文件的附件形式发给各个支部和党员。党员们在参加组织生活会前先行进行了自学,各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前也专门结合新党章组织了集体研讨。新党章学习内容的安排对提高党员们的党员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次党员民主评议呈现出支部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充分、程序符合规范,特别是互动比较积极的明显特点。本次评议共有56位党员被评为优秀,各支部评分均在94分以上。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