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保证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教育部、上海市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结合我院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学院设立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巡视。
三、复试组织
(一)复试时间、形式
全日制一志愿复试考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3月30日(星期六),现场复试(松江校区)
(二)复试环节与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8日24点前,上传身份核验材料至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m/rX4rT2c.aspx)。
(1)应届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正式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方式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核验,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应签订并提交《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英语听说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面试
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本专业综合知识考察。
(2)英语听说测试
对考生英语口语、听力、翻译等方面能力进行考核。
(3)综合素质考核
专家组自由提问,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复试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专家的分数,评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原则
(一)录取总成绩折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加分政策
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低15分。
(五)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8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监督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八、联系方式
冯老师,联系方式:021-67703866
九、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等执行。
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