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大办﹝2014﹞250号
校各部门、单位:
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假期
1.学生:2015年1月19日至2月28日。3月1日(星期日)上午11:30前注册报到,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不如期注册者按学籍规定处理。
2.教师:2015年1月22日至2月26日。2月27日(星期五)到校上班,参加教研活动,并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3月2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3.干部、职工:2015年1月23日至2月25日轮休。2月26日、27日(星期四、星期五)到校上班,2月28日(星期六)休息,3月1日(星期日)照常上班。寒假期间,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请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规律安排值班人员,并在部门网站上公布。
二、放假前后的工作
1.教务处应安排好各课程的期末考试和补考工作。各教学部门应安排好监考教师,机关和教辅部门应组织力量,支持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做好监考工作。
2. 各教学部门在假期前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假期后2月27日(星期五)安排两次教研活动,切实安排好下学期各课程的任课教师,并在放假前把下学期第一周各课程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通知到任课教师本人。
3.各部门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的工作计划(纸质版),请于2015年1月22日前一式两份分别交党办和校办。
4.为确保学校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领导和OA系统流转人员寒假期间要定期处理OA系统中的待办事项。
5.寒假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关心留校学生,尽力解决他们在假期中的困难。
6.各部门要做好假期的防火防盗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治安责任人要认真检查,杜绝隐患。
7.信息技术中心应确保校园网的畅通。
8. 放假期间学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古北校区内,校办、保卫处协商各校车的停放点,确保安全停放。
三、放假前后班车安排
1.期末考试期间班车的安排见校园网公告。
2.放假前后班车安排(见附件)。
3.各部门有特殊用车需求,另行安排。
4.2015年3月2日(星期一)起各条线路恢复正常。
特此通知。
附件:期末考试结束后及开学前教职工班车线路时刻表(2015年1月19日—1月22日,2月26日、2月27日、3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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