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安人寿保险理赔安排
1、时间安排:松江校区----每月的第三个周五
古北校区---逢单月的第三个周五
l松江校区地点:乐群楼301室工会;时间如下:
2015年 9月18日(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015年10月16日(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015年11月20日(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015年12月18日(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016年1月22日 (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016年3月18日(周五)9:30-11:30; 12:15-16:00
2016年4月15日(周五)9:30-11:30; 12:15-16:00
2016年5月20日(周五)9:30-11:30; 12:15-16:00
2016年6月17日(周五)9:30-11:30; 12:15-16:00
l古北校区地点:教学楼104室; 时间如下:
2015年 10月9日(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015年12月11日(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016年4月8日 (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016年6月17日(周五) 9:30-11:30; 12:15-16:00
2.发票期限:2015.4.1-2016.3.31
3.保险内容: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4.办理天安保险理赔须知:
(1)填写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上海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5)就诊病历复印件、住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等;
(6)如遇到疑难问题,天安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包括病历原件),以备查看;
(7)急诊在本地未持医保卡就诊后,可持医疗费用收据经上海市医保中心认可并出具医疗费结算单,带齐相关病历复印件及明细清单(发票复印件)办理;
(8)需退回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者,请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每四张收据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申请单上注明,另需提供贴有4.2元邮票的信封一个,并写明收件人地址邮编。否则,一律不予退回相关材料;
5.天安人寿保险公司的《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手册2015年版》每人一本,已由各部门工会转发;电子版链接:
http://www3.suibe.edu.cn/suibetu/newsList.asp?id1=57&id2=&idn=808
6.天安保险公司与我校协议增加的保险内容:
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松江区方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病炎就诊;
7.天安保险咨询热线:60451596
二、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计划理赔安排(即综合险)
1、受理时间:每月20日前将材料报工会,由工会集中到上海市总工会办理。
2、保险内容:住院(包括生育住院)、特种重病、意外伤害、女性特种重病;
3、保险期限:2015年1月20日――2016年1月19日。
4、办理理赔须知:参阅http://210.35.74.174/_s11/10/0c/c330a4108/page.psp
(1)填写申请表:工会网站下载专区;
(2)身份证复印件;
(3)上海银行银行存折或上海银行卡复印件;
(4)住院小结复印件;
(5)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外地住院需持医疗费用收据经上海市医保中心认可并出具医疗费结算单方可办理);
(6)影像学报告(如意外伤害需要提供当天报告)或病理报告。
三、持有上海市工会会员卡的教职工专享的基本保障:
1.在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下列四类重大疾病并且须经住院治疗的,可以获得上海工会组织给予的一次性1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资助。(①恶性肿瘤;②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③良性脑肿瘤;④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2.在保障期内发生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或意外身故的(15天内备案),可以获得上海工会组织给予的一次性3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资助。
3.保障金给付:在保障期内发生大病或意外由会员所在工会组织到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统一办理给付,保障金通过上海农商银行直接划拨到工会会员服务卡内。
联系人:应竹 电话:67703077
校工会
2015年9月9日
-
242024.12
-
242024.12
-
26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