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学生:
现将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有专长学生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确有专长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报名资格
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可申请转专业:
1.2015级全日制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
2.第一学年(第一、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3.15及以上且所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申请者必须参加原专业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不得缓考);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所报专业的其他要求。
(二)工作原则
1.申请学生需参加所报专业组织的相关考核;
2.转专业录取时以学生考核成绩为依据,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被批准转专业者编入所转专业二年级学习;
3.专业录取时,按照学院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相同情况下参考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及要求见附件“2015级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确有专长学生)”。
(三)报名须知
1.每人限报一个专业,转专业申请未通过者不可再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登录“师生服务中心”-“转专业申请”进行在线报名,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在资格审核确认后,各专业将组织相关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专业另行通知,请学生做好准备工作。
(四)其他
如学生通过转专业考核并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二、非确有专长学生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非确有专长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报名资格
有下述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并出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2.经学校审核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3.由录取当年生源地低录取分数线专业转入高录取分数线专业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工作原则
1.申请学生需参加所报专业组织的相关考核;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编入所转专业的低一年级学习。
(三)报名须知
第十四周前提出书面申请(不在网上申请)。
(四)其他
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附件:2015级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确有专长学生)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