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通知

2015级学生:

现将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有专长学生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确有专长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报名资格

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可申请转专业:

1.2015级全日制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

2.第一学年(第一、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3.15及以上且所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申请者必须参加原专业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不得缓考);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所报专业的其他要求。

(二)工作原则

1.申请学生需参加所报专业组织的相关考核;

2.转专业录取时以学生考核成绩为依据,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被批准转专业者编入所转专业二年级学习;

3.专业录取时,按照学院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相同情况下参考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及要求见附件“2015级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确有专长学生)”。

(三)报名须知

1.每人限报一个专业,转专业申请未通过者不可再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登录“师生服务中心”-“转专业申请”进行在线报名,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在资格审核确认后,各专业将组织相关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专业另行通知,请学生做好准备工作。

(四)其他

如学生通过转专业考核并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二、非确有专长学生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非确有专长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报名资格

有下述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并出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2.经学校审核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3.由录取当年生源地低录取分数线专业转入高录取分数线专业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工作原则

1.申请学生需参加所报专业组织的相关考核;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编入所转专业的低一年级学习。

(三)报名须知

第十四周前提出书面申请(不在网上申请)。

(四)其他

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附件:2015级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确有专长学生)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

附件:2015级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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