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122设置

相关单位、各创新团队:

20231027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方案》下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团队成员考核、创新团队及带头人考核、资助经费、考核绩效、激励绩效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方案》(附件1)。

2.创新团队带头人负责对团队成员进行个人年度考核,确定个人考核结果。

1团队成员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未达到学校规定的科研为主型岗位教师科研工作量最低基本标准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合格。

2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团队成员,下一年度该成员的基础绩效不发。团队成员在建设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须退出创新团队,未发放的绩效不再兑现。2022年度考核和本次年度考核均合格的成员须退出创新团队。

3.创新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年度考核表(2023年)》(附件2和《创新团队成员科研成果明细表(2023年)》(附件3,并撰写年度总结报告(包括团队建设推进、目标任务完成、下一年工作计划等)。

4.各创新团队于1124日(星期五)前将年度总结报告、年度考核表、成果明细表、团队成员调整情况说明等材料的电子版通过所在学院OA报人事处。

5.学校对创新团队行评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优秀”的团队数量不超过2个。

6.根据考核结果向创新团队发放考核绩效、激励绩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方案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年

度考核表(2023年)

3.创新团队成员科研成果明细表(2023年)



外经贸大学

事处

20231031


(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677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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