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工象棋比赛规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1-17 浏览次数:1382

2009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工象棋比赛规则

 

一、主    办:校工会。

二、承    办:教工象棋协会。

三、比赛项目:象棋个人竞赛(男女混合)

四、比赛时间:1、初赛:12月4日(周五)至12月15日(周二)

              2、决赛:12月18日(周五)中午12――17时

五、比赛地点:初赛场地由参赛队员互相协商确定;决赛场地设在松江校区教工之家。

六、报名方法:

1.报名日期:2009年12月2日前

2.报名地点:

(1)校工会(后勤楼301)

联系人:高晔    67703077       刘继青     67703662

(2)资源办(后勤楼407)

联系人:侯日煌  67703197

(3)古北校区联系人:陈迎盛     15902168591

七、比赛办法和规则:

比赛参照中国象棋规则执行。

1.初赛比赛裁判由各自参赛队员轮流担任;决赛设专人担任。

2.初赛按小组循环进行,胜者3分、和者2分、输者1分、缺赛者0分,积分高者胜出,低者自然淘汰。决赛采用直接淘汰制。

3.根据报名人数分成4或8小组,每组设协调员一名,负责记录比赛情况和胜负名单汇总,最终产生8-16名决赛队员。

4.对前6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其他打完全部比赛的运动员也有奖励。

5.比赛成绩将计入参赛队员所在部门的文体活动总分。

6.犯规法则(略)

八、比赛工作小组:

由赵宏明、候日煌、宋罡、沈鑫康、陈迎盛组成,负责比赛具体事宜。

九、本规则由主办单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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