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工象棋比赛规则
一、主 办:校工会。
二、承 办:教工象棋协会。
三、比赛项目:象棋个人竞赛(男女混合)
四、比赛时间:1、初赛:12月4日(周五)至12月15日(周二)
2、决赛:12月18日(周五)中午12――17时
五、比赛地点:初赛场地由参赛队员互相协商确定;决赛场地设在松江校区教工之家。
六、报名方法:
1.报名日期:2009年12月2日前
2.报名地点:
(1)校工会(后勤楼301)
联系人:高晔 67703077 刘继青 67703662
(2)资源办(后勤楼407)
联系人:侯日煌 67703197
(3)古北校区联系人:陈迎盛 15902168591
七、比赛办法和规则:
比赛参照中国象棋规则执行。
1.初赛比赛裁判由各自参赛队员轮流担任;决赛设专人担任。
2.初赛按小组循环进行,胜者3分、和者2分、输者1分、缺赛者0分,积分高者胜出,低者自然淘汰。决赛采用直接淘汰制。
3.根据报名人数分成4或8小组,每组设协调员一名,负责记录比赛情况和胜负名单汇总,最终产生8-16名决赛队员。
4.对前6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其他打完全部比赛的运动员也有奖励。
5.比赛成绩将计入参赛队员所在部门的文体活动总分。
6.犯规法则(略)
八、比赛工作小组:
由赵宏明、候日煌、宋罡、沈鑫康、陈迎盛组成,负责比赛具体事宜。
九、本规则由主办单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