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贸工〔2009〕05号
各位代表: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试行办法》已于2009年1月10日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上进行审议并由代表们提出修改意见后原则上通过。后经过慎重的讨论和修改,形成定稿并已下发至各部门工会。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教代会代表提案每学期征集一次。各位代表对于学校发展和建设有好的建议,请根据《办法》的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之前形成提案并提交至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名单附后),提案委员会常设的办公机构在校工会办公室。委员会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审核后提出立案建议。相关处理情况将向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报告。
有关提案的内容和形式要求,请参阅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试行办法》。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附件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名单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代章)
二○○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提案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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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
|
具
体
建
议 |
提案人签名: 附议人签名:
提案时间: 年 月 日 |
处
理
结
果 |
单位负责人签名: 答复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二: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名单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主 任:陈晶莹,上海市人大代表,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
我校法学院院长、教授;
副主任:赵宏明,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中共;
委 员:祝 卫,上海市人大代表,我校商务实习中心负责人、
副教授,无党派;
邹 益,松江区政协常委,我校成教学院院长、
副教授,无党派;
奚红妹,松江区人大代表,我校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无党派;
杨晓雁,学位后培训基地副主任、副教授,中共;
凌 婕,金融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中共;
蔡 莉,外语学院副教授,中共;
方旭光,社科部副教授、教研室主任,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