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好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年度会议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1-28 浏览次数:1255

沪贸工字〔2009〕2号

各二级单位工会:

    根据沪贸党工字〔2008〕38号文的精神和《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以下统称“二级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为开好“二级教代会”年度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尚未召开“二级教代会”2009年年度会议的单位一般应在2009年12月20日前召开“二级教代会”年度会议。

二、二级单位工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二级教代会”年度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校工会对“二级教代会”工作提供协助和指导。

三、“二级教代会”年度会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听取、审议本单位的行政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本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3、审议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状况;

4、本单位工会委员会成员的补选、改选;

5、讨论、通过涉及到本单位教职工群体利益的文件、制度等;

6、其它需要提请“二级教代会”审议、讨论的事项。

四、二级单位工会应提前一周向校工会书面报告会议的日期、地点及主要议程;如涉及本单位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的补选或改选,需提前两周将拟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书面报告校工会,校工会同党委组织部门会商后行文批复。

五、二级单位工会应在会后一周内向校工会提交“二级教代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的书面报告及会议审议或通过的相关报告、文件、决议等。

六、补选或改选结果(包括各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单独行文向校工会报告,并加盖总支、直属支部印章。校工会将对选举结果报告予以书面批复。

“二级教代会”制度是推进基层民主、确保依法办学、加强民主监督的有力措施,是教职工行使民主参与权、民主知情权、民主监督权重要保障。各二级单位工会要在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在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本单位教职工及其代表的积极参与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二级教代会”年度会议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开好“二级教代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抄送:党委组织部,各总支、直属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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