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杯”手竿速钓比赛规则
1、 报名参赛的选手按“一人一竿”的要求参加比赛。
2、 根据“指定渔塘、自选钓位”的原则,所有参加比赛的钓手均需在指定渔塘集中。
3、 赛前准备不计入比赛时间,期间不得有任何渔俱(用品)与水面接触,如有违规,即视为弃权。
4、 比赛由裁判组统一发出指令宣布正式开始。
5、 比赛按钓到100克以上的鱼,且自行将鱼放入鱼护中者的先后顺序取名次,由他人协助者不记成绩。
6、 比赛取前6名,并在其中设单尾重量奖1名,赛手钓到鱼并记录成绩后即退出比赛,待第六位钓手钓到鱼后,比赛自行宣告结束,转入自由垂钓阶段。
7、 比赛奖品另定,成绩也将计入年终工会文体活动汇总成绩中。
8、 本次比赛设裁判组,如有异议交裁判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