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
“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精神,我校拟为全校符合条件得教职工办理参加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上海市教育工会主办的“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详情如下:
1、《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内容:
一年保险期内,每人交纳260元保费,可得到当年门急诊医疗起付线480以上(含个人医疗账户内资金)部分按70%赔付,全年最高赔付金额为1000元;住院医疗自负部分按70%赔付,全年最高赔付金额也为1000元。
2、《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实施方法:
被保险人参保后,可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治疗(急诊例外),保险公司每月定期上门(学校)统一办理理赔结算工作。
3、我校教职工参加《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自愿参加。为了使广大教职工对于参保有充分的知情权,为了更好的遵循“我的健康我关心我作主”的理念,保费的支付方式为学校行政支付245元,教职工个人承担15元。保期一年。
4、工作进度:
请各部门工会在充分了解情况得前提下,在本部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调研及登记工作。并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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