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工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4 浏览次数:264

关于举办2011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工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一、主办单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工会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体育教学部

二、承办单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工羽毛球协会

三、比赛项目:羽毛球团体赛(男单、女单、混双)

四、举办时间:决赛20111111日(周五)1445

五、举办地点:校体育馆羽毛球场

六、参加单位:各部门工会代表队

七、参赛资格:本校身体健康的在岗会员

八、报名日期与办法:

1.每队可报2-4人,男单1人,女单1人,混双2人,运动员可兼项参加比赛,其中包含领队1人。每个部门工会最多可报2个队,人员较少的部门可以联合组队,但是同一部门只能组队一次。

2.请各参赛队于20111028前将报名表(工会网页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whh5@163.com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比赛取前六名予以奖励,并计入2011年度部门工会文体工作团体总分。其余参赛各队均可获得参与奖。实际参赛只有或不足六队时,减一录取。体育部教师单独组队,不参加小组赛,直接与冠军队比赛,胜则并列冠军。

十、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所有参赛队必须提前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上场队员必须是报名表上的人员,不得临时换人。

3.决赛开始15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积0分)。

十一、竞赛办法 :

采用团体赛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1.  出场顺序为男单、混双、女单(共3场)运动员可兼项参加比赛。

2.  比赛分小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小组赛在教职工羽毛球协会协调安排下,由参赛各队自行找时间比赛;决赛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比赛。

3.  根据报名情况设置比赛小组,通过抽签进行分组,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

4.  每组前两名参加决赛,决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制。

5.  比赛为三局两胜制,每局采取11分制,领先对方2分,方能取得比赛胜利。(但最终先得15分的一方不受领先2分限制,直接获胜)。

十二、其它

1.各队自备球拍,比赛用球由校工会提供。

2.抽签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3.总裁判:穆益林

4.仲裁小组:赵宏明、崔树林、李爱国

5.各单位分工:

比赛用球、奖品、纪念品由工会提供。

   裁判、计分、场地由体育教学部负责。

   小组赛协调由教工羽毛球协会负责。

6.竞赛负责人:赵宏明(67703664)、李爱国(67703216);李永华(67703219);组织协调人:姜瑛(67703060);竞赛联系人:王海华(67703662)。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报名表.xls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工会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体育教学部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工羽毛球协会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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