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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校区 |
时间 |
地点 |
2013年 9月22日(周日) 9:30-16:00 注:上周五课 |
校工会 | |
2013年10月18日(周五) 9:30-16:00 | ||
2013年11月15日(周五) 9:30-16:00 | ||
2013年12月20日(周五) 9:30-16:00 | ||
2014年3月21日(周五)9:30-16:00 | ||
2014年4月18日(周五)9:30-16:00 | ||
2014年5月23日(周五)9:30-16:00 | ||
2014年6月20日(周五)9:30-16:00 | ||
古北校区 |
2013年 9月22日(周日) 9:30-16:00 注:上周五课 |
利嘉宾馆705室 |
2013年11月15日(周五) 9:30-16:00 | ||
2014年3月21日(周五)9:30-16:00 | ||
2014年5月23日(周五)9:30-16:00 |
l 服务时间:松江校区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古北校区逢单月的第三个周五。
l 发票期限:2013.4.1-2014.3.31
l 办理天安保险理赔须知:
一、 身份证复印件。
二、 门、急诊医疗必须提供完整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保发票)。
三、 病历复印件(需复印在A4纸上)。
四、 申请住院理赔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住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其他保险公司已赔付清单、地方减负清单(注:所提供的复印件需清晰)。
五、 理赔申请必须同时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除上海银行外)。
六、 如遇到疑难问题,天安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包括病历原件),以备查看。
七、 急诊在本地未持医保卡就诊后,可持医疗费用收据经上海市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认可并出具医保报销清单(加盖医保公章)后,带齐相关病历复印件及明细清单(发票复印件)至天安保险公司可予以办理相关赔付手续。
八、 需退回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者,请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每四张收据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申请单上注明,另需提供贴有4.2元邮票的信封一个,并写明收件人地址邮编。否则,我司一律不予退回相关材料。
l 天安保险咨询热线:60451596
l 天安保险《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手册》已发每位教职工,同时可见工会网站“民生建设”栏目――“保险帮困”。
经办:应竹
电话:67703077
校工会
20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