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九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8 浏览次数:30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大工�2013�1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九届)“上海市教育系统

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根据沪教妇[2013]8号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九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积极引领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以“携手共圆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九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婚龄在10年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条件

     1、尊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参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夫妻平等,携手共进;互帮互学,和谐发展。

    4、尊老爱幼,文明健康;家庭幸福,邻里和睦。

    三、评选方法

1、各二级工会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妻参加评选。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推荐为主。

2、各二级工会于12月2日前提交“推荐表”纸质一式10份及电子版报校工会。“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请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文字材料。

3、校工会女工委对推荐材料进行评议、审核,向校领导提出建议名单,最后由校领导确定正式上报参评人选。

4、参评人选将于12月10日前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后,于12月15日上报上级部门。

      附件: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

 

联系人:应竹

邮箱:yingzhu@suibe.edu.cn

电话:67703077

 

 

校工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201311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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