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活动室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0 浏览次数:237


  1. 活动室由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按会议使用时间提前30分钟开门、及各种电器(包括空调、灯等),及会议结束后全部关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各种维设备的熟练使用及维护。

  2. 活动室只供本校各部门教职工借用,借用部门需爱护和保管室内各种设施设备,禁止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3. 借用部门需事先填写《工会会议室借用登记单》(工会下载中心)并发送至moon0618@126.com

  4. 活动人员必须遵守活动时间,如需提前或延长使用时间,请事先联系。

  5. 会议使用的电脑、茶叶、杯子等请自备,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准备。

  6. 活动室内的书刊、文娱活动物品,用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7.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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