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度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1 浏览次数:486

沪经贸大工(20174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是上海市教育系统在建立基础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促进

  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旨在帮助更多教职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大力倡导“无病我助

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2017年度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办理工作如

下:

一、保障范围:

201741日在职在编教职工及人事派遣教职工,自愿报名参保。

二、保费来源:保费260/年,其中学校行政承担245/人,个人承担15元。

三、保险期限:201741日——2018331

四、保障内容:门急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残疾保险。

五、办理事项:

12017年度首次投保的教职工需向所在工会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并将《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工会。

2、历年已投保的教职工2017年度自动续保(退休、离职除外);且在办理保险的次月工资中能一次性扣除个人承担部分的15元保费。

3、历年已投保而2017年度要求退保的教职工需向工会书面备案。

六、办理时间:415日前,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过时不再受理。

附件:《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名单汇总表

附件-《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名单汇总表.xlsx  

   联系人:应竹           电话:67703077

    邮箱:yingzhu@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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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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