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工〔2017〕9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建带好妇建”工作,推进我校妇女工作的建设,因地制宜地实现妇女组织网络全方位覆盖,搭建各单位女教职工间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使妇女处处都能找到温暖之家,校工会和女工委决定开展“妇女小家”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共建原则
坚持整合资源建好“家”、强化管理规范“家”、因地制宜用好“家”。充分发挥上级工会及校工会授予的“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优秀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单位的优势,发挥“妇女小家”和“妈咪小屋”在建设工作中起到引领和示范单位的作用,提升工会女工委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家”。
二、结对共建对象
已验收合格的“妇女小家”的单位、有计划创建“妇女小家”的单位。
对有意愿通过结对共建的方式推进自身“妇女小家”建设的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已验收合格的“妇女小家”单位联系沟通,建立起稳定长期的共建协作关系。
三、结对共建要求
结对共建双方要签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妇女小家”结对共建协议》(见附件)并报工会。双方要明确互帮互助互建的共建目标、工作措施等内容,通过联合、联手、联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每学期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1-2次。不断创新妇女工作活动品牌,使妇女工作亮点纷呈。
四、结对共建管理
校工会和女工委负责对各单位“妇女小家”结对共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结对共建工作开展优秀的单位予以相应资助或奖励。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妇女小家”结对共建协议
电话:6770307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工会 女工委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