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2017年“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7 浏览次数:217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建立“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沪教工〔201315号)精神,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优秀青年女教师给予资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申报条件

1.家庭服务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的女教师均可由所在单位申请,每年申请一次,直至年满40周岁;

2.生育哺育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须生育当年申请);

3.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创造发明、自然科学和国家教学成果奖的女教师(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

4.单亲生活困难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生活困难的单亲女教师(需附家庭生活困难情况)。

二、资助金申报及颁发时间

校工会女工委按要求于每年12月向市教育工会女工部申报所在单位符合资助条件人员的申请表(见附件)以及申报所需材料。经由教育工会、教育系统妇工委和有关方面组成的“上海市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于每年三八节期间将资助金颁发给符合资助条件的女教师。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家庭服务补》需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2.申请《生育哺育补贴》需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申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需附身份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亲生活困难补贴》需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家庭生活困难情况。

四、请各工会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女教师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后,于2017122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以及相应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工会女工委。

附件:

1.“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家庭服务补贴)

2.“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生育、哺育生活补贴)

3.“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4.“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单亲生活困难补贴)

  

  

  

联系人:应竹电话:67703077

邮箱:yingzhu@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工会 女工委

2017127

  

  

  

附件1

“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家庭服务补贴)

编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职务

职称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所在单位意见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201

高校、区妇委会(女工委)

  

  

  

  

  

  

  

  

  

  

(盖章)

201

高校、区教育工会

  

  

  

(盖章)

201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同意资助该同志家庭服务补贴费元(1年,从201

月——201年月)。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201

注:请附身份证(40岁以下)、职称证书(正高、特级教师)复印件。

附件2

“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生育、哺育生活补贴)

编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职务

职称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孩子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意见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201

高校、区妇委会(女工委)

  

  

  

  

  

  

  

  

  

(盖章)

201

高校、区教育工会

  

  

  

(盖章)

201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同意资助该同志生育、哺育补贴元。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201

  

注:请附身份证(40岁以下)、职称证书(副高以上)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复印件。


附件3

“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编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职务

职称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获奖项目、课题名称

获奖时间、名称、等级

所在单位意见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201

高校、区妇委会(女工委)

  

  

  

  

  

  

  

  

  

(盖章)

201

高校、区教育工会

  

  

  

(盖章)

201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同意资助该同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费元。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201

注:请附身份证(40岁以下)、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4

“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单亲生活困难补贴)

编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职务

职称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困难状况

所在单位意见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201

高校、区妇委会(女工委)

  

  

  

  

  

  

  

  

  

(盖章)

201

高校、区教育工会

  

  

  

(盖章)

201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同意资助该同志单亲生活困难补贴费元(1年,从201

月—201月)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201

注:请附身份证(40岁以下)、职称证书(副高以上)复印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