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妇女小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次数:280

沪经贸工〔201735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妇联关于“积极建设服务型基层妇女组织,真正把妇联建设成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的要求,根据沪教妇〔20176号《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妇女工作现开展2017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妇女小家”评选活动,活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根据文件精神,已通过上海市教育系统合格““妇女之家”验收的高校部门具备评选资格。我校已具备评选资格。各二级工会已成立“妇女小家”的均可申报优秀“妇女小家”。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工会申报须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妇女小家”申报表》(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盖章。

2、提供“妇女小家”室内场景展示照片3-5张照片(电子版)。

3、提供以“妇女小家”为平台开展的妇女活动照片3-5张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请于20171225日前发指定邮箱。

三、评审形式。校工会、女工委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各二级工会上报材料,并结合工作实效等,审定2017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妇女小家”、及推选2017年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候选单位1名。

四、 其他事项。推选申报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候选单位经公示后上报。申报单位需要准备5分钟PPT汇报交流,重点介绍本单位创建优秀“妇女小家”特色工作(参加上级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市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妇女小家”申报表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妇女小家”申报表.docx

  

联系人:应竹    电话:67703077

邮件:yingzhu@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工会    女工委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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