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建妈咪小屋单位:
为推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实施,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对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呵护关心,市总工会将继续开展女职工幸福关爱实事项目,继续实施“爱心妈咪小屋”助推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助推计划
2018年市总工会将通过补贴建屋资金的方式推动建立400家爱心妈咪小屋。
二、补贴对象
2017年10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新建立的爱心妈咪小屋。
三、补贴标准
市总工会对每间新建爱心妈咪小屋提供10298元建屋补贴(其中298元由教育工会专用于为新建小屋订阅2019年全年的《劳动报》,10000元用于自行按要求购买小屋建立、运行过程中所需的固定资产及物品等)。
四、工作要求及操作流程
(一)新建立的爱心妈咪小屋按照10000元标准(不足10000元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超过10000元按照10000元报销)购买小屋建立、运行过程中所需的固定资产及物品等,主要范围为:软座沙发、空调、电视机、空气净化机、电冰箱、奶瓶消毒机、CD/DV/MP3台式播放机、紫外线消毒机、电热水壶、按摩器和辅助女职工休息、哺乳的设施、物品等。
(二)各爱心妈咪小屋要做好补贴资金所购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对使用助推计划补贴购买的物资须粘贴市总工会统一制作的标志,并做好购买物资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三)财务报销发票等要求:
1.时间:2017年10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开具
2.抬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税号81310000579117266W
3.发票须体现购物明细,如没有开具明细须附购物明细清单,购物明细清单须盖部门章。
(四)报送资料:
各2018年新建爱心妈咪小屋的单位应于2018年9月3日前向工会报送以下资料:
1.填报《2018年上海工会女职工“爱心妈咪小屋”助推计划申领汇总表》纸质盖章版1份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各爱心妈咪小屋购物的发票原件及购物清单原件用于工会财务报账。另外,全部发票复印件及购物明细清单复印件加盖部门章后 ,报送工会以便用于向上级申请经费使用。
(五)2018年10月15日前,市教育工会对申报补贴的小屋进行实地审核。
(六)2018年11月-12月,教育工会为申领成功的小屋配送2019年全年的《劳动报》集订分送单。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校工会负责对女职工幸福关爱实事项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督查,强化对爱心妈咪小屋日常运营、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助推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工会女工委。
附件表-上海工会女职工“爱心妈咪小屋”助推计划申领表.xlsx
附件:2018年上海工会女职工“爱心妈咪小屋”助推计划申领汇总表
联系人: 应竹
联系电话:6770307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女工委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