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工(2019)8号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是上海市教育系统在建立基础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旨在帮助更多教职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大力倡导“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沪教工(2019)14号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的补充医疗保障工作已开始办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
二、保费来源:保费260元/年,其中学校行政承担245元/人,个人承担15元。个人承担部分的15元保费从次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三、保险期限: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
四、保障内容:门急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残疾保险。
联系人:王海华电话:6770366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工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