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次数:1116

沪经贸工(20198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是上海市教育系统在建立基础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旨在帮助更多教职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大力倡导“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沪教工(201914号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的补充医疗保障工作已开始办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

201941日在职的在编教职工及人事派遣教职工。

二、保费来源:保费260/年,其中学校行政承担245/人,个人承担15元。个人承担部分的15元保费从次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三、保险期限:201941日——2020331

四、保障内容:门急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残疾保险。

 

联系人:王海华电话:6770366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工会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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