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申领2018年“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沪教妇〔2018〕7号)精神,上海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十几年来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优秀青年女教师给予了不同的补贴和奖励,资助的范围和金额也在不断扩大和提高。
为进一步把维护女教工特殊权益、保障青年女教师发展权、促进女性成才的好事做的更好、做的更实、做到家,在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下,经市教育工会主席办公会讨论审定,对“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资助项目进行了调整,将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纳入资助项目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申报条件
1.家庭服务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均可由所在单位申请,每年申请一次,直至年满40周岁,资助金额为每年3000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须生育当年申请),资助金额为每次3000元;
3.教学科研成果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以及哲社类奖项(即: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女教师,根据等第和名次补贴金额为每次1000元-8000元。
二、资助金申报及颁发时间
各高校、区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妇女组织于每年12月底向市教育系统妇工委递交所在单位符合资助条件人员的申请表以及申报所需材料。经“教育工会、教育妇工委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小组”审定后,于每年三八节期间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资助金划入申报单位工会账户,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颁发给资助对象。
三、本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本次资助项目为“教学科研成果补贴”,申报对象为“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2017年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女教师。其余符合条件的生育哺育生活补贴、家庭服务补贴的资助项目将于12月底前进行申报,具体另行通知;
2.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前将《“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教学科研成果补贴)》(见附件1)纸质版1份、申领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以及身份证、职称证明、相应奖项申报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经部门工会审核盖章后,报送工会 ,电子版请发指定邮箱,并请邮件注明单位姓名。
附件:“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教学科研成果补贴)
经办人:应竹 邮箱:yingzhu@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妇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附件:
“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教学科研成果补贴)
编号:
姓名 | | 单位 | | 电话 | | |||||||
职务 | | 职称 |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电话 | | |||||||||
家庭地址 | | |||||||||||
获奖项目、课题名称 | | |||||||||||
获奖时间、名称、等级 | | |||||||||||
所在单位意见 | ||||||||||||
各单位、各部门
((盖章) 2019 年 月 日 | 高校、区教育工会
((盖章) 2019 年 月 日 |
高校、区妇委会(女工委)
(盖章) 2019 年 月 日 | ||||||||||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 ||||||||||||
同意资助该同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费 元。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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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附1-身份证(40岁以下、含40岁)、2-职称证书、3-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2:
“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领汇总表
单位: (部门工会盖章)
编号 | 单位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奖项 | 拟资助项目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如申领“教学科研成果补贴”请填写“奖项”一栏,“奖项”栏填写格式为“何年何月获何奖项,获奖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