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工〔201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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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保障青年女教师发展权、促进女性成才的工作落到实处,经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研究,明确要求各单位要继续把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资助项目落实到位。以下是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
一、资助项目及申报条件
1、家庭服务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均可由所在单位申请,每年申请一次,直至年满40周岁,资助金额为每年3000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须生育当年申请),资助金额为每次3000元。
3、教学科研成果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以及哲社类奖项(即: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女教师,根据等第和名次补贴金额为每次1000元-8000元(上半年已申领者不再重复申请,除有新获奖项目外)。
二、资助金申报及颁发
1、各单位须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女教师、女职工申报申领。
2、各单位须秉公办事,做好申报表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审核工作。
3、各单位请于11月27日前将《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纸质盖章版1份以及相应申报材料报送至妇委会、工会女工委(乐群楼301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4、经“教育工会、教育妇工委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小组”审定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资助金划入申报单位工会账户,由所在单位工会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统一给资助对象颁发。
附件:《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经办人:应竹 电话:6770307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妇委会 工会女工委
2019年11月22日
“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编号:
姓名 | | 单位 | | 电话 | | |||||
职务 | | 职称 |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电话 | | |||||||
家庭地址 | | |||||||||
申报项目名称(请描述符合申报的条件,包括获奖时间、名称、等级) | ||||||||||
所在单位意见 | ||||||||||
部门工会(盖章)
2019 年 月 日 |
高校、区教育工会(盖章)
2019 年 月 日 | |||||||||
高校、区教育工会(盖章)
2019 年 月 日 | ||||||||||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 ||||||||||
经审核,同意资助该同志_____________奖励金______________元。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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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附身份、证生育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