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文章来源:工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261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妇工委〔20213                   

 


 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充分发挥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的先进示范引领作用,用榜样力量引领全校女教职工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锐意创新,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学校事业再创新业贡献巾帼力量,决定授予以下个人、集体荣誉称号:

一、根据沪教妇20215号《关于表彰20192020年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决定》,授予齐佳音同志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二、根据沪经贸妇工委〔20211号《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授予闫辛、闫晶晶、张天舒、吴婷婷、庾向芳五位同志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三、根据沪经贸妇工委〔20211号《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授予后勤综合管理处门诊部、图书馆、法学院国际法学系、学(研)工部(武装部、学生处)、统计与信息学院统计学教研团队五个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先进示范作用,创先争优、追求卓越,引领我校女教职工为学校事业建设和发展再创佳绩!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妇工委、工会女工委

2021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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