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实验中心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8-11-28 浏览次数:300

按教育部的要求,实验中心要着重改善经管类基础实验教学条件,打破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之间的界限,在实验教学体系中组建结构合理、水平较高、受益面广、使用效率高的实验中心。为了达到此目标,实验中心除对教学体系进行改革外,还要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为了确保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保证实验中心的建立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 完善管理体制。实行实验中心、实验室两级管理体制,各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和实验物品,要打破专业教研室之间和实验室之间的界限,由实验中心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 实验中心组织管理。实验中心下设办公室和技术部,全面负责实验教学规划、实验项目立项与评审、实验教学各项资源合理配臵、实验室硬件建设与维护以及实验教学方法研究等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实验环节的教学管理与教学检查,监督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三条 实验中心人员管理。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完成各项实验教学和管理任务,严格遵守实验中心规章制度,履行实验中心工作规程,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各司其职,全心全意的服务于实验教学。

第四条 实验中心物资管理。实验中心的所有物资(包括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等)均由实验中心主任指派专人管理,并做到各项物资及时建帐、建卡。分管人员要做到帐、卡、物一致,并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中心主任有权调配实验中心物资,以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实验中心资金管理。实验中心的实验经费由实验中心主任统一管理。凡实验教学经费,一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六条 实验中心实验教材管理。实验中心要加强实验材料建设,确保有适应实验教学改革的实验教材、教学大纲、指导用书等教学资料,鼓励实验室自主编制实验资料,开发或引进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软件,有效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第七条 加强实验教学研究的管理。组织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各种教改项目,鼓励、支持各类教改项目的成果尽快应用到实验教学中,并建立实验教学研究档案。

第八条 学生实验成绩的考核管理。学生做完实验并通过考试或考核即可获得实验成绩,并获取相应学分。学生也可自主安排,通过申请并参加开放性实验,获得不同的学分。

第九条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加强并保障实验中心实施有效管理,中心逐步制定并不断完善了国际商务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国际商务实验中心开放细则、国际商务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学生实验成绩考核办法、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条例、实验中心教师管理制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等各类管理规章与制度。

第十条 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实验中心积极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包括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信息、仪器设备信息、实验项目信息、实验室开放人员信息、学生实验管理信息等在内的各类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并为学生提供在线实验预约与实验成绩查询等各项服务。

第十一条 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实验中心开放管理细则》。

第十二条 实验中心安全及环保管理。实验中心成立安全及环保检查小组,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每日检查一次,中心每两周检查一次,确保实验室的环境和安全达标率为100%。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记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本规定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实验室管理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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