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校党委决定自2015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次文明单位创建单项荣誉。现就2014-2015年度评选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实践,展示成果、树立榜样,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为建设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评选类型及额度
1.文明组(室),3-5个
2.文明岗,3-5个
3.文明创建特色项目,1-3项
三、评选对象
1.“文明组(室)”的评选对象为各单位下属的科室、教研室、科研团队等群体;
2.“文明岗”的评选对象为个人所从事工作的岗位,个人须在该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3.“文明创建特色项目”的评选对象为各单位、各部门范围内各类特色创建活动。
四、评选条件
1.文明组(室)、文明岗
遴选本单位内在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学科研团队、基层科室进行申报:
(1)文明组(室)综合业绩突出,岗位本领过硬,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风范和文明形象,具有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组室精神、岗位理念。
(2)文明组(室)要求具有完善的组室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发扬团结合作精神,积极营造和谐、民主和奋发向上的群体氛围。
(3)文明岗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素质较高,具有过硬的岗位技能,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立足岗位,奋发有为,作风扎实严谨,工作成绩突出,在师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文明创建特色项目
各单位在2014-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中探索新载体、新方式,围绕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的创新性特色活动,成效显著,有一定影响力。
五、评选办法与环节
(一)各单位初选
1.组织发动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发动工作。
2.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初选
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各单位内部评选,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各推荐1-2个候选,并根据限额要求将推荐表和由组织撰写的推荐材料、PPT展示材料上报宣传部。
(二)专家评选
召开专业评选会议,各单位推介申报的项目和个人事迹,根据校外专家的意见筛选推荐名单报文明委,各申报单位可现场观摩评选会议。
(三)文明委复选
学校召开文明委会议,对专家推荐名单进行讨论,确定候选者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四)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公示名单。
(五)公示。
(六)在公示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六、工作进度
1.2016年1月8日前,初选结束,各单位将初选材料上报宣传部。
2.2016年3月11日前,专家评选结束。
3.2016年3月18日前,文明委复选结束。
4.2016年3月25日前,党委常委会根据复选情况,确定最终公示名单。
5.2016年4月1日前,校党委常委会确定最终公示名单,公示一周。
6.2016年4月8日,党委发文公布结果。
7.2016年9月10日,教师节大会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全面动员。各单位要按照校党委的部署,做好全面动员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和教师共同参与。
2.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单项奖的评选和表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注重民主推选,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
3.注重结合。要将评选与表彰活动和学校的实际工作相结合。
联系人:陈文樑 (67703016)、姚福生(67703829)
电子邮箱:xcbnews@suibe.edu.cn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德政楼415室
附件: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4-2015年度文明创建特色项目申报表.doc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4-2015年度文明组(室)申报表.doc
中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