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现启动第14批赴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及第2批国际交流助学金的申报工作。资助项目包括留学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所有海外学期/学年的交流生项目、短期海外游学项目,以及各学院自行组织的海外学期/学年的交流生项目、短期海外游学项目。
此次申报的主体为2018年春季赴境外交流一学期、2017年秋季赴境外交流一学年、2018暑期赴境外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短期游学项目,于2018年9月前回国、未申报或获得过资助的学生。学生需填写《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及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各学院同时填写《第14批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及第2批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学院汇总表》。请所有申报的学生于10月17日下午2点至下午4点间,持填好的《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请表》和护照原件、含交流期间出入境盖章页的护照复印件(通过自助通道办理出入境的同学,请上交机票行程单或机票相关证明材料),到博萃楼D231室杨老师处进行护照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护照原件退还学生,《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请表》和护照复印件交二级学院继续材料汇总。杨老师联系电话:67703567。
请各学院于10月24日前将下列纸质材料送交留学生办公室(古北校区博观楼410室):
1)《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及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需二级学院签字、盖章)(附件1);
2)学生海外学习的成绩单复印件(二级学院审核成绩单原件并退回学生,收取复印件) ,同时需附上各交换学校的成绩等级标准;
3)经审核的护照复印件。
同时请各学院于10月24日前将《第14批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及第2批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学院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cheeriomj@hotmail.com。
留学生办公室在接到汇总表后,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名单,审核报批后将及时公布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逾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学校规定,已经获得过该专项资助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特此通知。
留学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联系人:孟洁老师,电话 52067526
附件 :
1.《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docx
3.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及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