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10批
赴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的通知
全体学生: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启动第10批赴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的申报工作。资助项目包括留学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所有海外学期及学年的交流生项目,以及各学院自行组织的海外学期及学年的交流生项目。
此次申报的主体为2016年春季赴海外交流一学期、2015年秋季赴海外交流一学年、于2016年9月前回国、未申报或获得过资助的学生。学生需填写《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一)、《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请-学院汇总表》(附件二)。请所有申报的学生于10月25日下午1点至下午4点间,持填好的《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请表》和护照原件、含交流期间出入境盖章页的护照复印件,到博萃楼D231室杨老师处进行护照审核。于10月26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请表》、学生海外学习的成绩单复印件、含交流期间出入境盖章页的护照复印件纸质版交至博雅楼210室,《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请-学院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gdong289@126.com。
留学生办公室在接到汇总表后,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名单,审核报批后将及时公布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逾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学校规定,已经获得过该专项资助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