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8级毕业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依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沪经贸大办〔2020〕190号)
三、参评对象:
2018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工作要求:
(一) 参评资格: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二)材料提交:2021年3月15日(周一)前完成评选工作,《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suibe.edu.cn,纸质版盖章交至学生处(行知楼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