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学校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次数:54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



沪教委高2020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2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039

附件


202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和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收官之年,也是上海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奠基之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密对接上海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战略需求,根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及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的收官部署,持续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将立德树人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升高校内涵发展能力,促进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持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特别是在当前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将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确保2020年高等教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

1.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困难估计充分,把情况考虑全面,把措施制定周密。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2020年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教学计划,相应调整学校教学计划和校历安排,制定完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2.确保教育教学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校要认真做好在线教学工作。各校要根据本校各方面实际情况,优化调整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在线教学任务量。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大在线教学资源建设力度。各校要开展相关培训,提升教师和学生在线“教”与“学”能力,切实加强线上教学过程监管和教师在线教学质量考核,保证教学质量。加大信息技术保障力度,改善校园网络和相关软硬件条件。各校要做好疫情期间和疫情结束后相关教学工作的衔接,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做好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同时,各校要采取有效举措,将疫情对学生招生考试、毕业就业、学位申请等方面的影响降到最低。

3.努力推进内涵建设。各校要按照本市和学校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安排,持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重大专项建设试点等相关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内涵发展,努力做到“两手硬”,奋力夺取“双胜利”。

二、强化立德树人任务,建立德育长效机制

4.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握课堂主渠道主阵地,将新思想融入大学思政课教学,同时发挥各门课育人作用。实施上海高校思政工作“三圈三全十育人”综合改革,全面启动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

5.实施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攻坚。实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着力构建以新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指导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择机推广所有高校,建强“中国系列”思政课选修课。研制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文件,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研制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文件,挖掘各学科门类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行思政课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同城平台建设,完善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集团校结对共建试点机制

6.深化新时代高校日常思政工作。研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辅导员队伍建设调研,探索思政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研究新时代辅导员“三同”制度建设,助力辅导员教学科研能力提升,推广优秀辅导员工作法,以主题班会为切入点,提升辅导员主题班会效能。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过程指导和规范管理。总结辅导员队伍培训体系、辅导员队伍建设月项目经验打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品牌,推动辅导员队伍能级提升。

三、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深化高教综合改革

7.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召开部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年度会商会议。与教育部协商建立下一阶段部市战略合作机制及共建重点,谋划实施部市共建合作新机制新模式,继续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支持,为国家层面谋划教育发展路线图率先探路。完成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任务,贯彻《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聚焦落实《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确定的36条措施,对照上海教育“十三五”规划,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攻坚,确保完成既定任务,达成预定目标。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加强大基层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效宣传推广,扩大改革成效“溢出效应”。贯彻第十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大会上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战略框架协议》和《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各项任务,扎实推进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8.加强规划统筹引领发展。贯彻落实《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各项指标任务。按计划推进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研究编制上海市高等学校“十四五”设置规划。开展上海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试测高等教育相关工作。继续推进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研制和试测工作。

9.推进高校布局优化调整。对接国家战略和上海需求,落实《〈上海市院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推进2020年高校设置工作。开展新型职业学院建设,深入调研相关区、行业企业、高校的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研究新型职业院校建设工作方案,推进相关建设。

10.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工作。进一步将分类管理思想融入上海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总结已开展的两次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经验,优化高校数据采集、佐证材料提交流程和指标评价过程,组织实施年度高校分类评价,形成高校分类评价结果,引导高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四、推动教育内涵发展,培养卓越创新人才

11.深入推进一流研究生、一流本科、一流高职建设。开展上海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中期检查工作,发展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相匹配的一流研究生教育,更好地对接上海教育现代化重要指标,不断满足国家和区域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开展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中期检查工作,推进高校以一流专业建设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国家和本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本市高职院校开展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实施上海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开展一流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推动上海高职整体建设和发展。

12.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审核工作。组织相关高校积极参加全国第五轮学科水平评估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做好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持续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全面推进“四新”建设,持续深化新工科、新农科建设,积极推进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应用,提升本科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组织高校谋划培育2022年教学成果奖,组织开展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

13.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继续在临床医学、教育、艺术、法律、会计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探索,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对标“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优化调整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深入推进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强化应用型本科高校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责任。改善高职院校结构,加快建设一批“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强化相关领域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提升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紧密对接现实需求,重点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快设置一批高职新专业并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14.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高校人才培养范式变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创新创业一流课程,整体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高校举办各类学科竞赛和长三角高校创新创业活动。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比赛,举办第五届“汇创青春”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完善优化高校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的孵化和展示平台。加强世界技能大赛培训基地项目建设,依托国家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和上海市世界技能大赛选手培养基地,培养高水平技能大赛选手。强化高校技能大赛与“国赛”“世赛”对接,服务师生“教”与“学”。

15.完善高教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上海高等教育(研究生、本科、高职)质量年报编制工作。做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五年工作总结,优化抽检工作方案,开展新一轮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引导高校制定专业认证时间表和路线图,以专业认证倒逼教学改革,提升专业竞争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开展上海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

16.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举措,指导选择营利性学校有序过渡。开展新一轮民创计划。依法依规完成民办高校2019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年检结果在学校管理中的运用。完善民办高校财务监管系统工作机制,优化民办高校资金资产动向远程监控、数据核查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加强民办高校资金管理。推进民办高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创新模式。推进民办高校“强师工程”项目,加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民办高校师资水平和办学质量。推进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联盟建设,举办第二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推动长三角民办高等教育协同发展。

五、继续深化协同创新,增强高校创新能力

17.加快推进国家“双一流”建设。按照国家和本市“双一流”建设部署,指导高校加快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带动提升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水平。继续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指导相关研究型高校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指导相关应用型高校聚焦产教深度融合开展建设工作。启动相关高校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继续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高水平地方高校一期建设成效基础上,立足上海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研制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第二期建设方案。跟踪管理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情况,指导学校加快推进建设步伐,全面完成2014-2020年既定的建设目标及建设任务。强化顶层设计,研究谋划下阶段上海高校学科发展与布局规划。

18.服务科创中心建设。鼓励引导在沪高校充分发挥自身人才、科技优势,主动对接科创中心建设重大任务,积极参与科创中心建设各项工作。指导复旦大学等高校进一步优化科研布局,积极参与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等建设,指导上海高校围绕创新集聚区汇聚资源服务支撑科技创新集聚区建设。继续支持高校推进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对标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研总体布局,结合上海高校“双一流”建设实际情况,谋划启动新一轮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的规划和论证工作。指导高校围绕自身发展实际进一步推进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建设。组织高校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19.深化高校自主管理改进市属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市属高校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继续深化高校职称改革,指导高校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团队建设。以创新团队建设推动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保证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的建设成效,启动应用型高水平地方大学创新团队建设。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加强面上宏观指导,督促高校切实担起责任,研究完善内部分配机制,加强统筹平衡,激发教职工活力。进一步完善现有绩效工资政策,探索建立高校社会服务参与收入分配新机制。推进在市属高校试点住房补充公积金政策。继续完善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提高高校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政策的比例。

20.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对接本市国际人才蓄水池项目,进一步优化青年英才揽蓄工程项目,构建全方位揽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学科研启动资助工作,实施好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目计划,完善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加大师资博士后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本科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指导高校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稳步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积极落实国家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深入实施教育系统人才计划,支持高校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加快推进国际人才数字画像系统建设,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对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完善教育人才“引、育、留、用”的生态环境,探索为高校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完善上海市高校人才联盟工作规则,明确联盟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上海高校人才工作行业自律机制和沟通协商机制。

七、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21.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内涵发展。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文交流”及智库建设方面的作用。继续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中心”等重点项目的指导建设工作。支持高校探索培养外交外事和国际组织人才,支持高校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国际职员教育培训。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优化学历结构,进一步加强招生和日常管理。

22.促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助力上海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深化实质性合作。积极参与多边框架下的教育治理机制,加强来华留学生和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管理,支持和推动高校境外办学。继续培育国际教育服务品牌,全面提升“上海暑期学校”“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上海夏季音乐节国际青少年音乐夏令营”等一批教育服务品牌。

八、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23.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在沪招生院校提出的专业新选考科目要求,平稳推进优化细分院校专业组设置工作。继续对高中学生加大生涯规划指导与教育力度,引导学生根据新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与自身兴趣爱好、学业能力有机结合,理性选择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稳推进本市艺体类专业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工作,做好相关考生服务工作,提升考生及家长的获得感与满意度。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各项考务工作,完善各项考试招生的命题工作。

24.推进高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实施第三轮《上海市文教结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依托高校建设若干高层次文艺人才工作室和紧缺文艺人才工作室。重点支持建设若干高端文艺人才培养机构。开展紧缺文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打造若干高水平国际性青少年文艺活动平台。继续推进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联盟建设,促进学校艺术教育与文化创意园区全面对接,搭建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孵化和展示平台。深入推进大中小艺术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和校园艺术联盟良好运作。做好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示赛上海市活动、“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开展学生新年音乐会、夏季音乐节和国际艺术节校园行、大学生创意节等活动。

25.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指导各高校对接《上海市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推进高水平体育教育普及实施。指导有关高校做好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推进各运动队联盟建设运行。深入推进个性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举办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赛事活动,做好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参赛工作。完善学校卫生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传染病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已有成效。

26.推动劳动教育工作。研制出台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的相关文件。落实大学生全覆盖进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将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等纳入培养方案。

2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出台《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配齐配强高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升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和能力。落实高校全覆盖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继续推进医教结合项目,促进医教协同

28.推进科普和国防教育工作。开展第十八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举办第八届上海国际青少年科技博览会。进一步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场馆,开展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建设,推进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建设。依托浦东新区、嘉定区、宝山区、奉贤区新建项目,在全市形成东西南北青少年科技教育品牌特色布局。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军训工作,探索开展本市高校大学生军训评估工作,细化评估指标,提升军训质量。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提高征兵工作五率考评成绩。

29.守牢高校安全底线。对标教育现代化,健全校园安全现代化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高校技防“十三五”规划,提升校园安全智慧管控水平。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演练活动,重点推进安全教育讲师团、大学生平安志愿者总队建设,营造安全育人氛围。加强安全保卫力量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分层响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工作预案,提升高校处突和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编制《高校反恐工作指南》。

30.做好高校后勤工作。推进学校后勤现代化建设,编制《美丽安全校园“十四五”规划》,完善美丽安全校园监测指标体系。做好高校“保供稳价”工作,推动高校学生食堂运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高校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高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食品安全督查员机制,举行校园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制定《上海市学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推动校园管理、建设和服务规范化。推进“智慧后勤建设”,加快上海市教育系统学校后勤综合管理系统功能建设。落实“三全育人”和劳动教育工作要求,推动“高校后勤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服务育人示范岗”创建工作。做好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31.系统推动校园生态文明工作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推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制定《校园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完善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上海高校垃圾分类实施细则》,健全高校垃圾分类测评考核体系,开展高校湿垃圾源头处置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学校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加强对学校节能考核和节能示范项目激励机制。做好学校能源审计和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推动学校组织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和上海市节水行动方案,推进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做好校园绿化工作,开展最美校园评选。全面落实校园河长制。

32.深化教育信息化建设。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助力上海教育改革发展。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工作。深化“一网通办”,推动学校梳理面向师生的服务事项,推进学校教学、管理、生活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教育云应用,充分发挥上海教育城域网的价值和优势,推进云网融合,促进教育云应用的孵化、共享。落实《上海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学校网站和信息系统整合,推动教育数据的全量归集和整合,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共享开放。推进购买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模式,鼓励学校采购市场上专业的、成熟的、安全的信息化服务。

33.推动信息化与高校育人工作深度融合。优化教育管理流程,推动教与学模式重构,促进教育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网络课程建设,有序推进高校教学资源开发和移动学习应用。将信息化教育的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管理模式应用到实际教学中,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依托高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引入慕课(MOOCs)等网络教学模式,建设开放式网络学习空间及其运行、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坚持应用驱动、形成有效模式。推进“翻转课堂”“微课程”“移动学习”“网络教研”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在线交互式网络教学模式在教学中的普遍应用,形成全体师生和社会公众均可在线学习并与课堂教学有机衔接的新型网络学习体系。

34.做好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加强市校两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上海市各高校间的交流共享,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创新就业服务形式,针对疫情影响,积极开发网络课程,以在线生涯规划和就业咨询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就业指导服务。统筹各方资源,组织开展系列面向全市高校的毕业生网络招聘会。积极推广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网络签约系统,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引导毕业生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切实关注服务重点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和疫情重点地区毕业生等群体,加强排摸,分类指导,做好精准帮扶。

九、注重教育规范管理,夯实教育改革基础

35.开展教育政策研究。积极推进教育公共政策与教育法治研究工作。聚焦当前上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问题和教育法治领域的重点任务进行立项,继续实施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公共政策)项目,实施三家学术名刊的“教育法治名栏”支持计划,建设市教育法学研究会这一研究与交流平台,协力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运行“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等平台,通过高质量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6.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进一步推动本市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推动相关高校进一步健全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信息公开等制度建设,推动相关高校完善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做好学校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推动本市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本市高校完成依法治校创建,建设一批依法治校标兵校及特色校,进一步探索实施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制度、信息数据年度网上公开与报备制度。组织好全市高校法务办和承担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部门负责人专题培训。

37.加强高教专项督导工作。持续优化高校年度分类评价。深入开展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的系统研究和专题调研,探索推进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加快发展的评价新维度,加强高等教育不同评价体系之间的衔接,形成高校分类评价指标3.0版。开展2020年高校分类评价工作,优化分类评价数据平台,探索有效工作机制,试行综合评价基础上的专项评价,努力形成更加客观准确的评价结果,并推进评价结果的更深层、更广泛应用。不断总结经验,扩大本市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的影响力。按照《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形成市级评估报告,督促和指导本市高等职业院校不断提升办学能力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38.深化高校财务管理。继续加大对高水平地方高校(含应用型)试点建设项目投入,优化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资金预算管理。根据部市共建协议,全力保障在沪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积极稳妥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进高校资产处置权下放

39.推进高校审计工作。聚焦审计信息化补短板,组织开展市属高校内审评价。结合新政策、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属高校内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机制与方法,确保客观反映各市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状况,将评价结果纳入高校分类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推进高校审计工作与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开展基础性评价信息化课题,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创新审计工作模式,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

40.深化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整体推进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720地州”帮扶工作。加大高等教育对口精准帮扶力度,提升教师队伍人才培养水平,做好两地学生手拉手互助成长,促进民族地区学生交流交往交融,着力实施教育消费扶贫,探索建设信息化远程教育扶贫模式。依托沪喀、沪果、沪遵、沪滇职教联盟,推动当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按照“一校为主、多校对一”原则,推动相关高校开展对口帮扶新疆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作。支持两地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学科人才交流,携手开展帮扶协作。

41.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切实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国家和上海市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创建活动,依托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在语言文字人才培养、智力支持、活动支撑、合作交流等方面开展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大赛、留学生中国诗文诵读大会等语言文化活动。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实用汉语能力测试工作。

42.强化高校基本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依托项目推进办工作机制,推进各级各类规划项目进展。加快推进高校“十二五”规划结转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委属公办高校 “十四五”基本建设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持续推进维修项目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大型维修项目支持重点及项目,指导评审单位及相关高校做好前期评审工作。做好委属公办高校开展2020年出库维修项目审批及2021年维修项目入库出库评审工作。推进公办高校校舍“确权补证”工作。

43.加强高校教材管理。健全全市教材管理组织架构。研制本市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全市高校教材的规范管理。鼓励高校主动加强教材研究,创建国家教材重点研究基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3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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