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我校成功入选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安排,在全国各地各高校申报、专家论证、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研究确定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旨在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我校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总体建设方向,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等法治实务部门建立协同培养机制,成功成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的非政法类高校。
长期以来,我校积极服务于国家和上海进一步开放战略,始终致力于涉外法治学科研究,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具备全球视野、通晓涉外法律规则、熟练运用外语、精通国际经贸谈判的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尤其是面向国际合作、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涉外经贸争端解决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法学院形成了以国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龙头,世界贸易组织法、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二级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学科群,并以学科建设为基础,致力于打造了具有外经贸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成为“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入选“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初步形成了具有“外经贸”特色的国际化、法商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此次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是对我校法学学科水平以及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肯定。学校将以此为动力、为契机、为抓手,和共建实务部门协同合作,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深化协同育人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大力建设高素质涉外法治师资队伍,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务研究,进一步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铸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