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章程

发布时间:2017-05-24作者:设置

一、总则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是隶属于学生处,为本校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它旨在帮助学生塑造健康的人格,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辅导教师运用有关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个别或团体辅导解除学生中存在的各种心理问题,以改善和增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和潜能的发展;引导学生成为有良好心理素质、能适应竞争激烈、节奏快速的现代社会模式所需要的商界人才。

  

二、组织机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附设在学工部(学生处),行政事务由学生处协调处理。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现设专职心理辅导教师2名,兼职心理辅导员教师11名。

  

三、工作任务与方式

1、面向全校学生,为学生个体或团体提供各种有关的性格、心理测试;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提高解决人生发展方面问题的能力。

2、为存在障碍性心理的学生作好疏导工作;发现有心理疾病者,建议其及时进行心理治疗。

3、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心理状况的研究与分析提供有关的信息资料。

4、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卫生常识,以提高学生的心理保健意识。

5、开展心理辅导、咨询的理论研究,与国内外学校心理咨询和理论机构建立联系并进行学术交流。

6、组织心理学理论及技术处理的业务培训,提高辅导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四、工作原则

1、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2、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方案守法、信息保密”原则。

3、遵守咨询工作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的个人权利和尊严,为来访者严守秘密,避免一切有损于来访者根本利益和不利于心理辅导活动的言行。做到“同感、真诚、尊重”,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4、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力为学生提供科学的专业服务,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5、为本校学生免费服务;其他人员谢绝来访。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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