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教学单位:
接沪教委人〔2010〕83号文件的通知,我校17位青年教师获得2010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资助经费共计35万元,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通知获得资助的教师到财务处领取经费卡,按照《“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实施办法》(详见沪教委人〔2005〕80号)的要求和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的办法,合理使用经费,认真进行课题研究,保证在规定的两年资助期内完成申报的研究项目及预期的研究成果。
请各单位对获得资助的教师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好培养措施,督促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