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和2007年度“优青专项基金”项目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102730505001-2014-0026发布时间:2014-03-27浏览次数:399

 

校各教学部门:

据沪教委人[2010]38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将开展2010年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和2007年度“优青专项基金”项目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优青专项基金”申报

(一)申报范围

我校各教学和研究部门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可以参加本次申报。

(三)选拔对象和条件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当年8月31日为准),2008年8月3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进入我校工作,目前未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已签聘用合同)。

(四)申报和审核

本次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可自行下载并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处,人事处报相关部门和校领导审批,通过学校审批的申报人员,到人事处领取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可进入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完成课题立项申请。

(五)资助(培养)方式

“优青专项基金”资助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由市教委、教育评估院、学校对项目获得教师在项目资助期间的主要工作实绩、成效、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评估。

(六)《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书格式不得自行修改,须以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请书第一页中开户银行为“工行长宁天分处”,帐号为“1001246909026401191022469”;

3.日期填写到月为止;

4.所属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参看《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填写;

5.荣誉称号限填五项,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6.申报项目经费以“元”单位(不要出现诸如“五万”的情况),保留整数;项目资助经费标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授权学科专业目录划分,属于门类1-6、12的,每人资助2万元,属于门类7-11的,每人资助3万元。

7.项目简介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七)时间安排

1. 5月31日 下发通知;

2. 5月31日-6月7日 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自愿填写《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经各教学部门审核后于7日前交人事处,否则视为个人放弃;

3. 6月8日―10日 科研处审核;

4. 6月11-15日经过学校选拔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http://www.seei.edu.sh.cn/,进入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主页,点击“优青项目”浮动图标,进入“优青项目”综合管理系统(或直接点击IP地址:202.120.223.41登陆系统)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并下载打印,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二份,交人事处。

5. 6月16-18日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校领导审批,并报送教委人事处,否则视为我校放弃。

二、2007年度“优青专项基金”项目检查评估

(一)检查评估的对象

2007年度获得“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的教师。

(二)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

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项目获得教师在项目资助期间的主要工作实绩和成效,包括:政治思想表现;教育、科研、管理工作情况;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科研能力、取得的主要荣誉及资助项目财务支出情况等。

(三)检查评估的形式

此次检查评估工作将采用个人网上填报、学校审核、专家网络评审的形式。

(四)个人提交材料

1.《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项目课题结题报告》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项目资助期间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文章(著作、教材)的全部内容、封底,如成果被“四大检索”等收录的须提供权威机构开具的检索收录证明。

4.项目资助期间的主要奖励的复印件一套。

(五)填报步骤

1.登录http://www.seei.edu.sh.cn/(或IP地址:202.120.223.41),进入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主页,点击“优青项目”浮动图标,登录优青科研专项基金评估系统。

2.申报人员用户名及用户密码由人事处统一发放,申报人员输入用户名及用户密码,进入教师申报系统界面。

3.点击“教师操作手册下载”,下载操作手册,仔细了解相关事项,并按照手册的指导和要求逐步完成各项内容的填写工作。

4.下载“资助项目总结报告模板”,按照模板格式和内容要求撰写资助项目课题结题报告,并进行保存和上传。

5.在完成所有信息填写和保存后,打印预览,在确认所填报的信息均完整、准确后,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文档。

(六)部门提交材料

《部门综合评价情况表》(附件3),一人一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daming0001@shift.edu.cn。

(七)时间安排

1. 5月31日 下发通知。

2. 5月31-6月7日 教师个人网上填报,并向校人事处提交网上填报材料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 5月31日-6月9日 教师所在部门对申报教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填写《部门综合评价情况表》,并将该表格(一人一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发daming0001@shift.edu.cn)同时提交人事处。

4. 6月7-13日财务处审核项目财务支出情况;教务处对申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估;科研处对申报教师的科研能力进行评估。

5. 6月17-18日人事处汇总报校领导审批后,报送材料至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由于此次评估检查的形式为网上申报和审核,超过申报时间,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将关闭受理系统,届时未及时申报的个人和学校将视为评估检查不合格,请申报教师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提交材料,保证学校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0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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