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部工作职责

索取号:10273010404-2016-0005发布时间:2016-01-18浏览次数:221

研究生部是学校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学位、学科点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拟定全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提出学科专业设置、调整的意见,制订有关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
二、招生管理,包括组织入学试卷命题和阅卷、确定拟复试名单、与二级学院协作组织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三、学籍管理,包括核实和审批研究生注册、学籍学历信息上报等。
四、培养管理,包括落实专业培养方案、监督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教学计划的实施、规定研究生科研要求和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等。
五、学位管理,包括组织二级学院制订学位点建设规划、接受学位点评估、核定研究生学位申请条件、指导研究生答辩的组织工作、安排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等。
六、导师管理,包括协助二级学院促进导师队伍建设和提高导师质量、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导师资格等。
七、开展研究生教育理论、发展战略的研究。
八、起草或审定有关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公文。
九、同等学力研究生课程班管理工作。
十、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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