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索取号:10273200202-2016-0013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189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继续实施“跨校辅修专业”制度。修读跨校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跨校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2016年东北片教学协作组成员高校(复旦、同济、财大、上外、上理工、海事、海洋、电力、体院、杉达、上外贤达、二工大、华政、上贸大、海关)的学生修读跨校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目前已经开始。

各校辅修专业及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开办学校

学期数

总学分

每学分听课费

招生计划人数

备注

国际经济与贸易

复旦大学

4

30

130

220

金融学

复旦大学

4

30

130

240

新闻学

复旦大学

3

27

130

220

法学

复旦大学

4

30

130

不限

混合式教学

珠宝鉴定与营销管理

同济大学

4

29

100

200

混合式教学

会计学

上海财经大学

4

30

110

不限

工商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

4

29

110

200

日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4

32

180

150

混合式教学

法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4

32

180

150

德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4

32

180

1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上海理工大学

4

26

120

50

法学

华东政法大学

6

60

162

130

辅修学士学位

(注:松江大学园区的学生报松江大学园区的高校,按照松江大学园区招生办法执行)

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www.kxxfx.shec.edu.cn)上查询。


上课时间与地点

除有特别说明的课程外,自下学期起,每周六在开设跨辅专业的学校(复旦大学邯郸路校区、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课。具体时间与教室待定。

 

报名条件

各校15级各专业、14级五年制以上各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GPA不低于2.0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且学有余力的,可优先申请修读非本校开设的跨校辅修专业。

各校14级四年制各专业、13级五年制以上各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GPA不低于2.0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0、且学有余力的,可在名额有余量的情况下申请修读非本校开设的跨校辅修专业。

各专业招生条件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www.kxxfx.shec.edu.cn上的相关专业的辅修教学计划中查询。

 

信息咨询渠道

关于报名程序及录取情况,请向所在高校教务处咨询;关于辅修专业的相关情况,可向开设学校教务处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公告栏中查询。学生获得跨校辅修专业录取后,各项通知由开设学校教务处发布,课程成绩可通过“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查询。

 

报名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为525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教务处咨询及报名;

3)学生按照本校提供辅修报名材料,按照本校的要求填报

4)各学校教务处在名额内择优向开设跨辅修专业的高校推荐学生(择优标准由各校自行决定);

5)开设跨辅专业的高校在名额内复核各学校推荐学生的报名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录取。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合作办学教学协作组

201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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